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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9 16:4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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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采集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台山市湘骏木制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440781MA******** | | | | | | 李路沙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山三合)应急罚〔202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台山市湘骏木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占用、封锁、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违法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江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暂行)》第五条第二项 | 罚款 | 台山市湘骏木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占用、封锁、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江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暂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2500元(壹万贰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1.25 | | | 2024/09/19 | 2099/12/31 | 2027/09/19 | 广东省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11440781MB******** | 广东省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11440781MB******** | |
李林雄 | 自然人 | | | | | | | | | | 身份证 | 4329271966********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山三合)应急罚〔2024〕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台山市湘骏木制品有限公司存在“1.占用、封锁、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2.未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2024 年)”的违法行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林雄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江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暂行)》第五条第二款 | 罚款 | 台山市湘骏木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占用、封锁、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以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江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暂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林雄作出处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台山市湘骏木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2024 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江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暂行)》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林雄作出处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7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77 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合并上述二项处罚,决定对李林雄处以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3 | | | 2024/09/19 | 2099/12/31 | 2027/09/19 | 广东省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11440781MB******** | 广东省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11440781M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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