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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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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生办 〔 2016 〕 100 号
江门市安委办so米直播印发 《 江门市 2016 年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的通知
各市 、 区安委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 《 2016 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 》 (粤安办 〔 2016 〕 73 号) 要求, 进一步做好so米直播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 结合实际, 制定了 《 江门市 2016 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附件:江门市 2016 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 会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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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省安委办,各市 、 区安委办 。
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 会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17 日 印发
校对人: 刘骥 打字: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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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门市2016 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 省和市等有关领导so米直播安全生产系列
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 、 省和市政府so米直播非煤矿山安
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安委办 《 2016 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 粤安办 〔 2016 〕 73 号) 等要求, 进一步加强
so米直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非煤矿山生产
安全事故,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
定此方案 。
一 、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 、 市政府so米直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 “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 、 综合治理 ” 的方
针, 按照 “ 全覆盖 、 零容忍 、 严执法 、 重实效 ” 的总要求,突出
工作重点, 狠抓薄弱环节,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保障能力, 努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规范 、 有序 、 健康 、 安全发展 。
二 、 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要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标本
兼治,重在治本 。 以进一步降低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预防较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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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顿关闭各类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 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
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
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全技术装备 、 从业人员的安全
素质和能力等各方面基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安全防范措施不断
加强, 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
三 、 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覆盖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包括生产 、 停产 、 在
建和关闭的企业 。
四 、 整治重点
(一) 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1. 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建设项目 是否履行安全设施 “ 三
同时 ” 手续;
2. 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生产 、 建设;
3. 是否贯彻落实 “ 五落实五到位 ” 要求;
4. 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 规章制度 、 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5. 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
技术管理人员;
6. 主要负 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按规定考核合格, 特种作
业人员 是否持证上岗;
7. 员工培训是否符合规定;
8. 是否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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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外包工程管理是否规范;
10. 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 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演练;
11. 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是否落实到位;
12.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 挂图是否公示;
13. 是否存在超期建设 、 以探(建) 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
(二) 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与装备情况
1. 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so米直播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
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 的通知 》 ( 安监总管一 〔 2013 〕
101 号) 、《 so米直播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第二批) 的通知 》 ( 安监总管一 〔 2015 〕 13 号) 要求, 按期淘汰
落后工艺与设备;
2. 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so米直播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新
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 第一批) 的通知 》 ( 安监总管一
〔 2015 〕 12 号) 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
3. 是否按照省安全监管局 《 so米直播印发<广东省开展 “ 机械化换
人 、 自 动化减人 ” 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粤安监
规划 〔 2015 〕 19 号) 要求, 推动 “ 机械化换人 、 自动化减人 ” 科
技强安专项行动 。
(三) 事故预防情况
1. 防透水事故情况
(1) 是否清楚矿区范围内露天采坑等详细情况;
(2) 是否按要求绘制矿区水文地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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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是否按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是否完
好可靠;
(4) 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 严格按照 “ 预测预报 、 有疑
必探 、 先探后掘 、 先治后采 ” 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 “ 防 、 堵 、
疏 、 排 、 截 ” 综合治理措施;
2. 防爆炸事故情况
(1) 是否制定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爆破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爆破作业由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承担的, 是否签订安全
管理协议,并开展爆破作业专门教育;
(4) 自 行实施爆破作业的, 是否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爆破作业人员 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5) 爆破器材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7) 露天矿山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
(8) 爆破警戒范围内是否存在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民房等重要
建筑物,小型露天采石场矿界范围 300 米内是否存在其他相邻露
天采石场和生产生活设施 。
3. 防坍塌事故情况
(1) 处理浮石时, 是否停止其他妨碍处理浮石的作业, 同一
工作面是否存在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
(2) 是否严格落实遇险撤人等各项管理制度 。
4. 防边坡垮塌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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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露天矿山是否严格遵循自上而下开采的顺序, 实行分台
阶(分层) 开采,台阶(分层) 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是否制定边坡安全管理和检查制度, 定期对边坡进行安
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3) 是否对工作帮坡面浮石 、 危石和伞檐体及时进行处理;
(4) 大型终了 边坡 、 高陡边坡 、 采场入口 及相关危险源点是
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5) 是否加强边坡的监测监控 。
(四) 排土场安全管理情况
1. 排土场阶段高度 、 总堆置高度 、 安全平台宽带 、 总边坡角
等参数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
2. 是否对排土场边坡进行监测; 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
面 、 边坡脚是否存在捡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3. 排土场周边是否存在影响排土场稳定的生产生活活动;
4. 排土场应急预案 、 应急机制是否完善 。
(五) 停产停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1. 领导带班 、 专人值守和重点要害场所的巡查工作是否落实
到位;
2. 是否对生产场所 、 设备进行全面清理, 原材料 、 设备 、 工
具是否按规定入库,剩余火工品等危险品是否主动上缴,并做好
登记;
3. 危险场所 、 矿( 厂) 区周围 、 通向矿( 厂) 区道路是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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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安全警示标牌和围栏;
4. 重要生产部位是否按规定关机断电 、 封堵闭锁, 是否保持
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
5. 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
6. 露天矿山是否做好警戒区域划定 、 警示标志设置 、 切断工
业场地电源 、 清除边坡危岩 、 矿山和排土场边坡监测 、 完善矿区
和排土场截排水设施等工作;
(六) 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落实情况
1. 是否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工商营业
执照等相关证照;
2. 是否拆除供电 、 供水 、 通风 、 提升 、 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
的设施和设备;
3. 是否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要求,露天矿山要治理边坡;
4. 是否消除重大安全 、 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 地表设立明显
警示标志;
5. 是否清理收缴矿山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6. 妥善安排关闭矿山的从业人员 。
五 、 时间安排
(一) 动员 部署和自查自 纠阶段(2016 年 6-7 月)
1. 各市 、 区安委会及市非煤矿山安全专责小组单位要结合实
际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部门联动, 相互配合, 迅速部署,
严密组织,层层落实,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 要摸清辖区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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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山企业数量,重点企业分布情况,建立非煤矿山数据库,全
面掌握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 生产规模 、 开采规模 、 开采矿种 、 持
有证照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在用主要设备和开采工艺等信息情况 。
2.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要
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组织技术人员或
聘请专家对本企业安全管理 、 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
死角,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 、 资
金 、 措施 、 期限和应急预案 “ 五落实 ”。
(二) 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16 年 8-10 月)
1. 各市 、 区安委会及市非煤矿山安全专责小组单位要按照 “ 全
覆盖 、 零容忍 、 严执法 、 重实效 ” 的要求,组织对辖区内非煤矿
山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突出重点企业 、 重点部位 、 重点环节,
特别是对动火审批 、 炸药使用管理等环节要重点检查,做到不打
折扣 、 不走过场 。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
台账,坚持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 。 对一时难以治理的
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
要求,落实责任到人,集中整改治理,逐项落实销号 。 不能保障
安全生产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停产
整顿后,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
予以关闭 。
2. 各市 、 区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 2016 年 10 月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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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执法检查 。
3. 市安委办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结合重点工作, 采取交
叉互检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随机抽
查部分企业,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推动专项整
治扎实深入开展 。
(三) 巩固提升阶段(2016 年 11-12 月)
1. 各市 、 区安委会市非煤矿山安全专责小组单位要督促辖区
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和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联合开展 “ 回头看 ”
行动,对已责令停产整顿 、 取缔关闭的企业逐一复查,对情节恶
劣 、 屡禁不止 、 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予以
重拳出击 、 坚决打击 。
2. 各市 、 区安委会及市非煤矿山安全专责小组单位要对专项
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六 、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 、 精心组织 。 各市 、 区安委会和各非煤矿山
企业要认真汲取省内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 、 市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实
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 目 标和
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整
治取得实效 。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将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报属地
安委办,并做好专项整治期间动态信息和工作总结等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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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扎实推进 、 严格执法 。 各市 、 区安委会要督促相关职
能部门认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 管生产
经营必须管安全 “ 三个必须 ” 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监管 、 分级
负责的要求,联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 要规范检查执法行为,依
托专家力量开展督查检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 对非法违法行为
和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 坚决采取 “ 四个一律 ” 和停产 、 停建 、
停电 、 停供 、 扣押 、 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 、 打击
到位 。 对没有按期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的,立即下达停产
整改执法指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要依法按上限实
施罚款等行政处罚 。 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生产 、 国土资源 、 环
境保护 、 公安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
部门依法查处 。
(三) 统筹兼顾 、 务求实效 。 各市 、 区安委会及市非煤矿山
安全专责小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防范重特大事故相结合,
与非煤矿山 “ 三项监管 ”、“ 五项执法 ”、 重点地区攻坚克难等专项
工作相结合, 与非煤矿山 “ 打非治违 ”、 矿山整顿关闭 、 汛期安全
检查 、 行政审批等日常工作相结合,专兼结合,统筹兼顾,多措
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在强化预防 、 落实责任 、 夯实
基础上下功夫,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
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
(四) 深化宣传 、 树立典型 。 各市 、 区安委会及市非煤矿山
安全专责小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 、 电视 、 报纸 、 互联网 、 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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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报道正反两
方面典型,教育引导各非煤矿山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
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 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
通过 “ 12350 ” 举报电话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 对在专项
整治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地区和矿山企业,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形
成一批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 市安委办将把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纳入
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 。
请各市 、 区安委会及市非煤矿山安全专责小组单位将本地区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前报市安委办 。
从8 月起, 每月 10 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并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 前汇总本地区本部门在本次专项整治的总结材料,
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 报送市安委办 。
联系人: 刘骥, 电话及传真:3279660, 邮箱:11681583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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