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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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15:07:28
- 来源: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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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台山佰伦内科专科门诊有限公司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台医保处字〔2022〕第1号 |
违法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违法事实 | 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违规收费、过度诊疗等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鉴于台山佰伦内科专科门诊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接受案件调查并如实承认违法事实,依据《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裁量标准,本案适用从轻处罚。 |
处罚内容 | 责令台山佰伦内科专科门诊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311377.1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共计311377.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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