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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原则上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2025年度台山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即将开始,为保障您和您家人的医保待遇,别忘记参保缴费这件事!
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待公布,请关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通知。符合政府全额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居民,参加so米直播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政府予以资助。
二、参保缴费办法
(一)续保办理方式
往年度已在台山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参保人,无需再重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成功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用即视为续保成功。
(二)新参保办理方式
1、线上参保登记方式: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业务办理”→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入登记界面,正确选取参保地,据实填写【人员类别】、【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等有关信息,按照参保登记所需资料分别拍照上传,照片需保证清晰度以便于医保经办人员审核。
2、线下参保登记方式:城乡居民可持相关办理资料(详见下图)到户籍地、居住地或就学地所在的镇(街)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或到就近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全市共开设74个)办理。
办理参保登记所需资料:
3、参保登记成功确认方式:城乡医保参保状态显示“正常参保”,代表参保登记成功,无须重复办理登记手续。查询方式: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左上角所在地市“江门市”→选择“医保查询”→选择“参保情况”→“医疗”显示险种类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参保”表示登记成功。
(三)缴费办理方式
1、缴费方式:①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签约银行卡(存折)待扣;选择此种缴费方式需成功签订城乡居民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可通过“粤税通”、“粤智助”、税务窗口办理);②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或粤省事小程序线上自助缴费;③前往办税大厅缴费或使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全市317个行政村均配备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办理费用清缴。参保人在集中参保期内缴费成功的,方可享受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按时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弃保。
3、缴费结果查询: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查询类型”选择“录入身份信息”→输入需查询人员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为【2025-01-01】至【2025-12-31】→查询显示“缴款状态”为已缴,表示缴费成功。
(四)停保或变更参保申报
原已办理so米直播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的参保人,如需变更参保登记信息或停保的(因户籍迁出、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区居民医保、死亡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再参加so米直播居民医保),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往各镇(街)基层服务机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申报停保或变更手续,或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停保(可代他人停保)。未及时申报的,将按缴费标准由税务部门进行代扣代缴。
三、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1、住院待遇:2024年度居民医保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4万元(含大病保障24万元)。
2、普通门诊待遇:2024年度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年。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或so米直播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3、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办理的门诊特定病种涵盖高血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地中海贫血等56种病种。认定门诊特定病种资格后可享受相应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同一参保人不得重复参保,有重复缴费的,不能同时享受两个参保地的医保待遇。若参保人正在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若参保人在多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尽快确认最终参保地,并办理其他地区的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如存在重复参保关系的,将影响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2、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发生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在其他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医保经办机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参保人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即2025年1月1日)开始后,暂停so米直播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再次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如不再选择在so米直播参加居民医保的,请在扣费前及时办理停保。
3、因参保数据量较大,银行账户扣费工作将分批进行。请参保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不要错过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务必按时参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村(社区)便民服务点:
人人参医保,就医有保障!请符合条件的广大市民踊跃参保,切实维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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