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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台山站10kv东门线东湖支线#23-#31改造工程施工
1、220kv台山站10kv东门线东湖支线#23-#31改造工程已立项审批,立项文号台发改[2016]234号,并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现根据《台山市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将220kv台山站10kv东门线东湖支线#23-#31高压线进行搬迁;资金来源:自筹;工程建安费造价:约人民币91.70万元;工程地点:台山市台城舜德路北侧;总工期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已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电工作业人员需持有进网作业证(由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在有效注册期内)。
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so米直播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3近3年内(是指2013年11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出具告知函需的资料,由投标人按台山市检察机关要求提供]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提供资料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带有的二维码必须经交易中心扫描确认有效否则拒绝报名)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广东电网公司诚信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原件、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C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其在本单位2016年09月至11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中一个月缴费清单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网上查询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提供),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24 日至2016年 11月 3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联系电话:0750-5559175)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 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585997
招标代理: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513828
日 期: 2016年 11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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