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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市直机关工委全面启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精心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2010年和2011年分别推荐规划股李东耀同志和设计院伍叶楚同志参与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两年多来,通过两位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我局党员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以及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台山市直机关“党员示范岗”活动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成立了“党员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工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党员示范岗”活动的组织、考核、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本着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结合规划工作目标,我局向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发出了《so米直播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倡议》,要求全体党员充分认识、积极参与“党员示范岗”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干部职工,创造本职工作优秀业绩,从而加强单位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推动单位各项中心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李东耀同志和伍叶楚同志在因为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政治素养过硬,在干部职工队伍中脱颖而出,获得局党组的推荐,成为创建“党员示范岗”的排头兵。
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计划和保障措施;制订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和措施,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规划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还立足规划工作实际,制订岗位工作责任制,2010年新增、修改完善了8项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2011年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制度6项,新制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11项,实现以健全的制度保障“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真抓实干,创建活动卓有成效
2010年以来,我局把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城乡规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强烈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抢抓机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有序抓好规划编制,有力地推进规划实施,有效地加强规划监管,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城乡规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规范规划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规划决策科学化。调整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组建了市城乡规划专家库,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
二是优化规划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各项审批时间普遍提速3-10日,并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简政放权,把规划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2项整合为10项,而且把3项村镇规划审批权下放给镇政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增加申办厅的人员,并印发了新的办事指南2000份,设立投诉监督人和电话,促进规划审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同时,针对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中的各项难点问题做好规划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从2010年10月1日起简化各镇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或三层以下的私人住宅报批手续,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办。
2010年,全年共办理建设工程报建规划审批434宗、工程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收取行事经费7135万元,发出用地规划许可证280宗。完成了《珠三角区域绿道三号线台山段规划》、《台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其实施项目的详细规划、《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编制了位于龙山路南侧的核电装备产业园生活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绿道规划得到台山、江门和省三级领导和专家的高度肯定,台山绿道也是今年7月省建设厅检查江门绿道建设4个县级市中唯一达到要求不用翻工的绿道。
2011年共办理建设工程报建规划审批477宗、建筑面积188.8万平方米,用地规划许可证250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宗,收取行事经费1.0666亿元,审批总量和收取行事经费均超过历史水平,还办理规划条件、规划复函、规划图审批、开工通知、规划验收等一大批。市政府43项倒逼项目中涉及到我局的17项,目前已全部按计划完成。市政府考核目标涉及到我局的8个项目也已基本完成。我局结合自身的职能,还完成了东区河滨体育公园规划、台南大道规划,大江、都斛两镇的总体规划,西铁广海湾支线规划的比选方案等。
三是加强规划宣传和公示。2010年以来,我局编印了《规划简讯》3000多份,发放给社会各界,丰富了规划网站内容;并通过江门日报、台山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开展规划宣传;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栏和现场公示等途径,强化了规划公示力度,公布规划成果,公示重要项目,征求公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使规划更科学、更适应社会发展和要求,更符合市民的意愿,使社会各界更科学、全面、准确地了解和理解规划工作,从而增强全社会重视规划、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二)创新服务工作方式,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实行领导干部联系镇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规划服务前移,为群众提供方便。分管领导和村镇股实行每月到边远镇办公一次,送规划下乡,加强与各镇的沟通,深入了解各镇的规划建设情况,现场解决申报中遇到的难题和讲解项目申报的程序。同时,加强对各镇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于7月和11月举办了两期培训班;此外,由各镇规划办安排人员到我局村镇股跟班学习,以熟悉掌握规划审批的流程和报批材料的要求,每期学习一个月,去年共有11个镇的规划人员接受了培训,大大提高了村镇规划报批的审批效率,一般的问题都能在镇一级较好地解决,避免因材料手续不全而多次跑上跑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我局“党员示范岗”争创情况
城市规划股作为我局主要对外服务窗口,既是我局这次创建活动的重点部门,又是2010年市直机关民主评议第一批重点股室。李东耀同志自2000年8月开始在我局规划股工作,负责市区规划报建、规划验收等规划管理业务工作,该同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出色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绩效显著,同时能树立宗旨意识,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待人处事公道,服务热情,廉洁自律,能利用业余时间,努力钻研业务,2004年获城市规划师职称,2007年通过注册规划师资格考核。他既是单位的业务技术骨干,又是单位的优秀党员,在规划股业务工作独当一面。在李东耀同志的带动下,规划股2010年共发放市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1个,完成规划验线81宗,市区规划报建面积达105.9万平方米;2011年发放市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7个(同比增加57%),完成规划验线115宗(同比增加42%),市区规划报建面积达129.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2%)。
李东耀同志于2010年12月任规划股副股长,负责规委会和审批小组上会项目初步审查,股室重要文件的草拟和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同时还协助局制定《台山市土地出让开发强度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5件;作为单位技术骨干,和分管领导走进市广播电台《行风监督岗》和《民生热线》节目,倾听市民心声,接受市民咨询,解答市民疑惑,阐述规划政策,尤其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一些敏感性项目方面做了一些解释和沟通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理解,认真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对于市民的投诉,敢于承诺在5个工作日回复,想方设法为市民解决实际问题。以上充分体现李东耀同志在工作第一线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体现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李东耀同志由于出色完成规委会及规划审批小组上会项目初步审查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被评为2011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
以服务窗口的共产党员伍叶楚同志为代表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以此为契机提升窗口的服务质量。加强规划服务窗口建设,处理好热情服务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对各项规划办事流程进行调整、优化,以缩短审批时间,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印发了新的办事指南,增加了办事窗口的工作人员,对受理的规划报建项目附上“项目受理流程表”,对办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的跟踪,从而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2011年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受理规划报建共997宗,验线115宗,验收170宗,业务量和效率都大大提高。由于规划服务全面提速,2011年我局在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31个单位的排名中,每月均保持在前五名。2011年11月,获得市府纠风办颁发的“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满意单位”奖牌。
我局本着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把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和规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全体党员充分认识、积极参与“党员示范岗”活动,并通过党员李东耀同志和伍叶楚同志的“示范岗”,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创造本职工作优秀业绩,有效地促进了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和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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