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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米直播组织台山市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更新制定服务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 2022-11-22 09:53:5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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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台山市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台城街道龙华里34号),举行台山市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更新制定服务项目成果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参加人范围和条件

  具有台山市户籍的公民、住所地在台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应熟悉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相关情况。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在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间,到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台城街道龙华里34号5楼)提交书面申请资料。

  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听证参加人的确定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参加人的人数不少于8人,将从有效申请或邀请的人员名单中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遴选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会前20日在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公布。

  四、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将发放《听证通知书》;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台山市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更新制定服务项目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四)未经允许,不得录像、录音。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2日


  (联系人:利女士     联系电话:0750-566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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