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自然资源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so米直播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
《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内容。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同时,在地类变化监测基础上,深化对特定专题或重点区域的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在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相关地类,补充相关监测要素。工作内容包括地类变化监测、专项监测和重点监测、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等。监测结果满足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督察执法、林草湿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通知》明确了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国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整体开展;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并开展省级核查验收,按要求汇交监测成果;各相关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具体开展监测工作。10月31日前分批向部提交监测基础成果。
《通知》强调,按照边监测边应用的原则,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将组织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等单位,及时推送监测基础、统计和分析成果(包括过程成果和最终成果),供部相关司局、督察机构和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使用。各地各单位要确保监测成果完整规范、真实准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质量、进度、安全三方面工作,强化安全保密,全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记者 焦思颖)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