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so米直播印发台山市工业新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
  • 2017-11-20 02:53:37
  • 来源: 台山工业新城
  • 发布机构:台山工业新城
  • 【字体:    

各党支部:

《台山市工业新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已经工业新城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山市工业新城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23日

 

台山市工业新城非公企业

党建工作制度

 

非公企业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非公党建有章可循,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竞争优势,促进非公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工作制度

1.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接受指示,领受任务,履行职责。

2.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按计划实施。

3.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取得支持,避免出现方向性错误。

4.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党的活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积极稳妥发展新党员,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按规定收缴党费。

6.积极宣传党的政策,每季度向企业负责人通报一次党组织活动情况,就企业生产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企业负责人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7.积极组织党员联系职工活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8.领导好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

二、党支部工作职责

1.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发展。

2.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企业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支持支部委员和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四、党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负责召集支部组织生活。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了解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办理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3.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

五、党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

2.负责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

3.总结推广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典型和经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

六、党支部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

2.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3.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七、“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4.党课教育一般每半年一次,根据企业生产活动需求和员工党员教育需要,可适当增加次数。

八、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3.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4.党员学习教育做好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九、党员管理制度

1.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按上级部门对党费收缴规定的文件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3.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十、发展党员制度

1.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引导职工中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2.企业党组织年初要制订党员培养发展计划,要按时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要建立专门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档案,重点在生产一线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

3.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明确培养人,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党组织工作目标,对其分任务、压担子,加强实际锻炼。

4.发展党员要坚持有关政策和标准,严格程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发展党员。

十一、党员联系群众制

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2.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3.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

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一次。

十二、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

2.党支部按照上级部门对党费收缴规定标准收缴党费,党员应于每月将党费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党支部按季度将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及时将收缴党费数额做好登记,党支部应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接受党员监督。

十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安排在每年年底。

2.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等。

3.民主评议党员内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6个步骤。民主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4.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档次,形成组织意见,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意见。

十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2.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也可以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3.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4.针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详细记录,会后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十五、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应提出明显要求。

2.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需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的、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3.对外出流动党员,有专人负责对其流出时间、去向、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指定专人与其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

4.长期外出但流入地点不固定、组织关系仍留在支部的流动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区党组织活动。至少半年一次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书面递交一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

5.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的原因,按月交纳有困难的,可按季度交纳。

6.在企业中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关系转到企业。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

十六、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管理,便于查阅资料,及时总结、考核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党组织建设,特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2.党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党员个人的工作、思想汇报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等必须形成资料,存档保存。

3.上级来文、本级发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党内统计报表、收缴党费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等,要及时分类整理、建档立册。

4.做好存放及保密工作,档案装具要安全可靠,摆放合理规范,方便查阅。保证档案不霉变、不丢失、不失密等。

5.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查阅、保管等进行登记,保证资料在流动、查阅过程中完整无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