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2019〕6号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执行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按照管理说明的分工,向有关部门反映。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7日
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管理说明
为推动so米直播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一、负面清单依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以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台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
二、负面清单适用于台山市市域范围内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
三、根据国家、省投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台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四、负面清单所列禁止准入类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禁止投资的其它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五、负面清单所列限制准入类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限制投资的其它项目,允许在限制措施范围内投资,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六、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按照“非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承诺准入项目目录按照《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
七、负面清单执行过程中,对禁限措施的解释具体分工如下:
(一)产业结构调整中“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由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由市科工商务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生态环境保护中“林业生态保护”由市林业局负责,其余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三)其余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解释。
重大问题报台山市政府研定。
八、如国家、省、江门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6年本)》废止。
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
序号 | 主题词 | 禁止或限制措施描述 |
一、禁止准入类 | ||
1.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so米直播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规定: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项目包括《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新建、扩建项目和禁止类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决定禁止投资的其它项目。今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指导目录》作出修订,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直接与之衔接。 2.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务院so米直播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so米直播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等的规定执行。今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等作出修订,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直接与之衔接。 3.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so米直播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镇(街)、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等相关业务,并合理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4.适用于特定范围或有特定要求的,在禁止事项后用“(……)”说明。 | ||
(一)主体功能区 | ||
1 | 重点开发区 | 列入《广东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8年本)》的禁止类项目以及限制类新建、扩建项目 |
优化开发区 | 列入《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8年本)》的禁止类项目以及限制类新建、扩建项目 | |
生态发展区 | 列入《广东省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8年本)》的禁止类项目以及限制类新建、扩建项目 | |
禁止开发区 | 禁止开发区包括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这类区域在不破坏生态环境、文化古迹、天然景观和污染环境的条件下,允许适当建设必要的旅游,生态环保,古迹及天然景观维护,教育、科研、试验,病虫害防治,野生濒危动植物培育、驯养、抢救等机构设施;允许建设符合该区域规划要求的必要的基本交通、通讯、水、电、热、气、环境、防灾等基础设施;允许适当发展自然生态旅游、文化景观游、古迹游、天然景观游等旅游产业及其依附文化古迹的文化创意产业;允许开展必要的科学实验、生态建设、景观维护、教学实验、教学实习、科普教育、参观考察等活动;允许适当发展符合景区规划的生态种植业和濒危植物培育和保护服务,以及濒危野生动物驯化和繁殖业。所有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必须和自然景观相协调。该区域除以上允许类项目外,严禁在区域内建设各类开发区,严禁各类房地产、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服务业项目,以及任何工业和其它农业项目。禁止开发区的核心区禁止开展包括上述允许类项目在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布局任何产业项目,严禁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资源无关的任何其它建筑物,已经建成的要按规定迁出。 |
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
序号 | 主题词 | 禁止或限制措施描述 |
(二)产业结构调整 | ||
2 | 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 | 不再新建、扩建炼化、石化、炼钢、炼铁、有色冶炼、水泥熟料(以处理城市废弃物为目的的项目及依法设立定点基地内已规划建设的生产线除外)、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外)、焦炭、化学制浆项目[依据《so米直播印发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so米直播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so米直播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71号)] |
禁止新建、扩建燃油燃煤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燃煤电站(列入省级能源专项规划的背压式燃煤热电联产项目除外)[依据粤环〔2014〕27号、《so米直播珠江三角洲地区燃煤发电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5〕4022号)] | ||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含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和经国家、省政府批准设定的各类工(产)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集中供热锅炉除外)和自备热电站。全市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依据《江门市人民政府so米直播印发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江府函〔2014〕132号)] | ||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依据粤府〔2014〕6号,粤办函〔2017〕471号、《台山市人民政府so米直播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台府〔2018〕5号)] |
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
序号 | 主题词 | 禁止或限制措施描述 |
(三)生态环境保护 | ||
4 | 林业生态保护 | 林业生态保护线Ⅰ级保护区域:实行全面封禁管护,禁止各种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狩捕野生动物和采挖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原则上禁止改变用途(1、对计划建设的公路、铁路、油气管道等省级以上重点线性工程项目需穿越Ⅰ级保护区域的,要在通过项目建设合法性、必要性、选址唯一性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权威专家评审等有关程序,并制定将环保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的相关技术措施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林业生态保护红线I级保护区域是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特有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的林地;国家一、二级保护动植物集中分布的原生地、重要水源涵养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土壤侵蚀达到严重侵蚀程度的林地;森林分布上限与高山植被上限之间的林地;国际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依据《广东省林业厅so米直播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报告>的通知》(粤林〔2018〕33号)、台山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
5 | 水污染防治及水资源保护 | 潭江流域禁止新建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依据《so米直播印发江门市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的通知》(江环〔2018〕77号)] |
(四)其它 | ||
6 | 纳入保护山体范围的山体保护 | 市区山体保护范围内,禁止《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第16条所列的行为。重点保护山体禁止建设区内不得开发建设,限制建设区内不得建设与山体规划功能配套设施无关的项目。(依据《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 |
7 | 台山核电厂安全 | 台山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内禁止设立炼油厂、化工厂、油库、爆炸方法作业的采石场、易燃易爆品仓库等对核电厂安全存在威胁的项目。(注:规划限制区是指以核反应堆为中心,半径为5000米的限制人口数量机械增加、对新建和扩建项目按本规定加以引导或限制的地区)[依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so米直播印发台山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江府办〔2014〕38号)] |
8 | 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规定的其它禁止投资的行业、领域、业务等。 |
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
序号 | 主题词 | 禁止或限制措施描述 |
二、限制准入类 | ||
1.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so米直播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规定:负面清单中的核准准入项目包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由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今后,《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作出修订,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直接与之衔接。 2.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决定规定需经批准方可建设的其它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批准。 4.适用于特定范围或有特定要求的,在限制事项后用“(……)”说明。 | ||
(一)核准准入 | ||
9 | 未获得许可,不得投资建设特定项目 | 列入《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须由相应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二)产业结构调整 | ||
10 | 统筹重要区域有序开发 | 暂停审批(或核准、备案)台山至开平快速路及龙山支线工程沿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商铺、房地产、工业等项目(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已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除外)(注:100米范围的起点为道路边线) |
11 | 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