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办函〔2023〕220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台山市青年驿站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团市委反映。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台山市青年驿站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江门市人才强市战略及“人才倍增”工程,全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so米直播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江府〔2019〕1号)、《so米直播印发〈江门市开展“青年安居计划”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江团联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so米直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青年驿站,是指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短期住宿的公益项目,其中包含由团市委协议合作主体组建的市青年驿站,以及由各镇(街)协议合作主体组建的镇(街)青年驿站。
二、服务对象
非台山市户籍且在台山市内没有住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国境外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三、责任分工
(一)团市委负责牵头统筹推进青年驿站工作。与市青年驿站意向合作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并对接协议合作主体与房源信息,确保申请者在通过审核后及时入住酒店或公寓;拟定入住申请指引、入住须知;对申请市青年驿站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负责青年驿站氛围布置和人才入住宣传品制发;推送青年人才政策信息、服务信息;向提供住宿功能的合作主体发放补贴;监督青年驿站服务开展情况;指导镇(街)开展青年驿站相关工作。
(二)so米直播负责线上申请功能开发与运营维护,将青年驿站补贴资金列入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期掌握入住青年驿站人员在台山就业的情况。
(四)市科工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负责深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宣传青年驿站政策内容,扩大知晓度。
(五)市教育局负责向本地生源的校友宣传青年驿站政策,扩大知晓度。
(六)市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资金兑现青年驿站补贴,监督青年驿站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七)提供住宿功能的合作主体负责青年驿站的场所布置及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八)镇(街)团(工)委负责与镇(街)青年驿站意向合作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并对接协议合作主体与房源信息,确保申请者在通过审核后及时入住酒店或公寓;对申请镇(街)青年驿站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核;配合团市委做好提供住宿功能的合作主体补贴申请工作。
四、保障方式
(一)青年人才求职期间免费安排住宿
在so米直播求职面试期间,能够提供市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面试、笔试通知书或其他佐证,可以申请享受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不超过七个自然日的优惠政策。
(二)合作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1.准入机制。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依法注册,从事合法经营活动。
(2)必须满足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经营要求。
(3)其他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准入的合作主体。
2.退出机制。
(1)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及时按要求整改的。
(2)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查处的。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者的。
(6)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作主体职责的。
(7)合作主体主动申请退出的。
(三)补贴标准
对提供住宿功能的青年驿站合作主体按照每间每晚12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五、服务申请途径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人才,通过“台山英才”小程序,进入“青年驿站”项目。
(二)在“青年驿站”项目,选择相应服务内容及意向入住酒店,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相关佐证图片后,等待后台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通过微信小程序,将入住信息反馈到申请人。
(四)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凭入住信息到所选酒店前台办理入住登记,超时间办理或者不入住,将取消该申请人所申请服务,且不能再次申请。
(五)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1次、1间青年驿站房间,且申请人需于申请服务期内退房。
六、资料审核流程
为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核时间,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申请人在“青年驿站”项目中填写并上传佐证材料提交审核,并对提交资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台对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校对审核,与政策条件相符即审核通过。
团市委、各镇(街)团(工)委要对申请人申请驿站情况、个人信息资料、学历资格材料进行审核。
七、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方案所称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1年内的毕业生,起算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准。
(二)本方案由团市委负责解释。方案内的优惠措施与省、江门市现行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从上、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附件:1.台山市青年驿站入住公约
2.台山市青年驿站入住申请表.doc
附件1
台山市青年驿站入住公约
为保障入住台山市青年驿站的大学毕业生有一个安全、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一)经驿站管理员审核通过的免费入住人员,按照申请时间及时到驿站前台办理入住手续,超过指定时间(一般为入住当天20:00)即视为放弃入住资格,将取消入住资格。
(二)入住人员凭申请通过信息办理入住,按驿站规定缴纳住房押金,房间、床位由驿站管理方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房、调床,房间内产生的消费由入住人员承担。
(三)入住人员要爱护驿站内的公共财产,不随意搬迁,不偷窃、不损坏、不拆改,否则照价赔偿。
(四)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房间无人,请及时断电;驿站禁止煮饭,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高能器具(驿站配备的电热水壶除外)。
(五)驿站内禁止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驿站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2
台山市青年驿站入住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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