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办〔2024〕3号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4年2月29日至3月1日召开,根据《so米直播印发台山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台府办〔2020〕13号,以下简称《办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会议期间收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经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大代表建议依托“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http://19.121.252.204/)进行网上办理,各承办单位务必按规范程序完成签收、办理、答复等工作。请各单位对照《台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进行查阅签收和下载,按要求填报《接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回执》(见附件2),于4月18日前书面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对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包括主动发起现场调研、牵头约见人大代表、统筹办理答复、对会办单位办理情况考核评估等),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办理工作任务。会办单位应于4月29日前将会办意见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由主办单位汇总办理。
三、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人大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办理,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马上解决的,要及时办理和答复;因客观条件限制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可行的,要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实事求是说明情况。特别是主办单位的“三沟通”情况,要及时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
四、主办单位应该针对每一个建议制订办理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办理进度,并严格落实,于4月18日前将办理计划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政务信息股、建议提案股)。各主办单位应从本月起在每月28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政务信息股、建议提案股)书面报送当月办理进展情况。
五、主办单位须于6月10日前正式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并分别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请直送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四股(政务信息股、建议提案股)],同时将答复内容上传至“台山市建议提案系统”。人大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答复。对涉及面较广、办理难度大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确实难以办理完毕的,须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并向领衔代表说明情况后,于9月10日前答复。
联系人:黄金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529632;朱美贞(市政府办公室),电话:5535735。
附件:1.台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pdf
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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