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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川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11-08 10:25:53 |
各村(居)委会、各办(所、中心)及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协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决定,镇成立台山市川岛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光耀(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仕明(镇委委员、副镇长)
程宜俊(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叶林青(挂职镇委委员)
雷锐锋(人大副主席)
成 员:魏乾彦(纪检监察办公室)
陈础宏(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赵玉玲(公共服务办公室)
邓健林(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吴浩铭(农业农村办公室)
颜运城(财政所)
黄道岳(自然资源所)
梅坤儿(山咀村委会)
伍素娟(甫草村委会)
刘永锋(三洲社区居委会)
赵枣然(大洲村委会)
梁万才(飞东村委会)
曹裕国(马山村委会)
黄立财(高笋村委会)
梁新建(沙堤渔业村委会)
邝新雁(略尾社区居委会)
陈杰华(水平村委会)
赵健春(塔边村委会)
方女喜(独湾村委会)
周伟集(芙湾村委会)
刘瑞周(川西村委会)
谢景城(川东村委会)
谢慧策(茅湾村委会)
方景次(联南村委会)
梁享环(家槟村委会)
郑少喜(茫洲村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林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浩铭同志兼任,成员由伏香、劳丽娜、林震宇、罗耀奎、黄颜燕、刘乙卫、陈炎婷等同志组成。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村主任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管理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具体部署落实清产核资工作。
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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