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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政府网 | 生成日期: | 2018-10-15 01:07:01 |
(2018-2020年)
根据《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广东省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和江门市、台山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任务,对标中央so米直播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决策和《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广东省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风、惩腐、肃贪不放松,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基层腐败和作风的长效机制,营造基层良好的政治生态。通过3年不懈努力,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农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准明显提升,陈规陋习得到有效破除,农村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二、惩治任务和分工
(一)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黑手”,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涉黑涉恶;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严惩失职渎职行为,坚决纠正在脱贫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村(居)委会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盲目决策、注重包装和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镇纪委、镇卫计局、镇财政局、镇城建局、镇农办(镇扶贫办)、各村(居)委会等按分工负责〕
(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决查处公职人员及其他监察对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严肃处理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对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单位的举报,依纪依法慎重处理,防止黑恶势力以此干扰办案、打击报复。〔镇纪委、镇维稳办、镇边防派出所、镇组织办、镇司法所、镇农办、镇卫计局、镇财政局、镇国土所、镇城建局、镇经促局、各村(居)委会等按分工负责〕
(三)惩治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继续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大办婚丧喜庆等增量较多的问题,严防反弹回潮。坚决查处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购买烟酒等;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参观游览,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在内部食堂违规吃喝,套取项目资金等专项工作经费支付吃喝送礼费用,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要坚决纠正文件会议和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服务群众“推拖绕”、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组织办、镇财政局、各村(居)委会等按分工负责〕
(四)惩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农村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的监察,坚决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挥霍集体资金,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私分、抽逃、转移、隐匿和非法占有集体资产、资金和占用公物;规避镇(街)“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管理,违规出租、发包、出售、赠与集体资产资源;无偿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镇纪委、镇农办(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镇卫计局、镇财政局、镇国土所、镇城建局、各村(居)委会等按分工负责〕
(五)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以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为监督重点,坚决配合上级部门单位查处有法不执、有责不履;对群众身边的违法行为漠然视之,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消极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不严格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负责任、脱离实际下指标、压任务;曲解或滥用“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单位在执行中的困难不帮助解决;为谋取不当利益滥用执法权力,选择执法、徇私枉法,行特权、耍威风,粗暴执法、伤民害民等问题。〔镇纪委、镇边防派出所、镇城建局、镇卫计局、镇司法所、镇国土所、镇农办、镇食药监所、镇安监局、镇经促局、各村(居)委会等按分工负责〕
(六)惩治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站式、一网式、一门式”公共服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要求;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结的事项;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坚决查处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财物、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好处;采用加快办理、变通办理、减免收费、规避税费等方式相利诱,向办事企业或群众索取好处,以各种名目强迫交易和乱收费等问题。〔镇纪委、镇卫计局、镇城建局、镇农办、镇经促局、镇边防派出所、镇司法所、镇财政局、镇国土所、镇安监局、镇食药监所、各村(居)委会等按分工负责〕
(七)惩治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紧盯村(居)“两委”换届,监督落实各项换届纪律,坚决查处利用选举规则,组建“竞选联盟”、实行“以商控政”、操控基层选举;向有选举权的村民打招呼,请客送礼,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拉票贿选;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通过信息造假,违规登记选民,伪造毁灭选票,违规投票计票,诬告、煽动闹事、冲击选举会场等问题。〔镇纪委、镇组织办、镇边防派出所、镇卫计局、镇维稳办、各村(居)委会等按分工负责〕
(八)惩治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征地拆迁领域强征强拆、暗箱操作和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贪污私分、冒领骗取、截留挪用涉农补贴、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民生专项资金等问题。配合上级推进基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派出所所长“四长”小官大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镇纪委、镇农办、镇城建局、镇卫计局、镇边防派出所、镇财政局、镇组织办、镇国土所、各村(居)委会等按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自2018年8月份开始至2020年12月份止,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8月-12月)。8月底前为部署启动阶段,镇党委和镇纪委要共同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和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清单,通过内部会议、发文或外部公告等方式,广泛开展动员部署。8月起为全面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和村(居)委会要按照全镇统一安排,迅速行动,全面启动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重点深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等线索。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12月)。1月底前制定重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目标、时间和责任方,紧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及农村基层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突出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单位和村(居)进行重点整治,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震动大、效果好的窝案、串案、系列案,不断增强正风反腐威慑力。
(三)深化标本兼治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缺补漏,紧盯村(居)“两委”换届选举,镇委和镇纪委对三年行动情况开展自查自检,对各责任部门单位和村(居)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巩固工作成果。加强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摸清问题底数,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手机短信举报、网络举报和QQ举报平台“发现一批”;发挥明察暗访作用,通过走村入户、暗访督查、交叉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挖掘一批”;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健全纪委与司法、综治、执法等机关的线索共享机制,着力从查办案件中“起底一批”。按照八项主要任务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八大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信访历史积案进行大排查,为巡察、暗访工作提供点对点信息服务。通过提级办理、领导包案、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大线索和案件办理力度。开展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等专项检查,对没有及时报告问题线索的部门单位和村(居),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二)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结合市委巡察组对我镇反馈意见的情况,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着力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围绕镇委中心工作,针对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防治污染、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围绕我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综合运用政策、法律手段,深入开展群众信访举报历史积案集中化解工作和“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彻底解决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典型案和复杂案,降低群众重复举报率和越级举报率。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努力提高问题线索初核率和查实率,依纪依规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实现问题线索零积存。对上级交办转办、领导批示的重点问题线索及案件加强办理力度,对性质特别恶劣、反映特别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一查到底。
(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上级有关民生决策部署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镇领导班子成员、镇各职能部门单位干部、村(居)委会“两委”干部,情节轻微的,发出书面提醒函并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要向市纪委和镇党委报告并充分运用通报、诫勉、组织处理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形成威慑之效,切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落实“一案双查”,对有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的镇各职能部门单位、村(居)委会及其主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镇纪委将配合市纪委监委做好每半年一次的基层正风反腐情况梳理,严格监督责任落实,及时登记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约谈提醒情况,并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持续跟踪落实。
(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两个尊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涉罪的界限,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与一般性群众内部矛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与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严重“四风”问题与村(居)陈旧习俗;正当诉求与恶意攻击等严格区别开来,慎重研判问题性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激励党员干部大胆实践探索,不断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反腐的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本镇的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在镇委领导下,由镇纪委统筹推进,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共同协作落实。镇委将把基层正风反腐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本次三年行动工作放在兑现党对人民庄严承诺的高度来认识,作为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来落实,把三年行动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镇纪委要切实落实监督执纪责任,纪委书记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定期研判正风反腐形势,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要把基层正风反腐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重点,切实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协助镇党委抓好工作落实,发挥好参谋助手和牵头抓总作用。
(二)制定落实配套方案,加强监督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及时制定具体配套方案,作出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链,落实签字背书、决策和执行留痕等制度,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按责任链予以倒查。镇纪委将通过分片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各村(居)委会配套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公布受理举报投诉途径,发动群众滚动起底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利用好市纪委统一制作的赤溪镇正风反腐投诉举报指引,通过镇村两级党组织、驻村干部和信息化平台进行入户宣传、发放指引资料,并延伸到村小组一级张贴长期公告,确保村村传达、户户知晓。在公开网站等载体开设“正风反腐基层在行动”专栏,大力宣传基层正风反腐的新成效、新经验,不断向外传播基层工作新成果。镇纪委将联合镇各责任部门单位采取督导、暗访、检查等方式,抽查镇村干部开展进村入户动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倒查责任。
(四)持续通报曝光,发力警示教育。要坚持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通报曝光工作力度,按照镇纪委至少每年1次的频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基层正风反腐典型问题,并将内部通报发到镇各部门单位和村(居)级,加强压力传导,切实加强警示教育,促进责任落实。要制定警示教育计划,精选典型案例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推进以案治本,组织本镇党员干部定期到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学习、定期观看教育警示影片、定期上教育党课,警示基层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督促和落实镇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实行台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镇各部门单位和村(居)委会实行职责范围内问题线索台账即知即报和每月定期报告制度(详见附件1),镇纪委负责汇总好全镇的线索摸排和审查调查等情况,分别建立镇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结案件情况4份台账,客观反映本镇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结案数、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等重要指标。
镇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在今年9月29日前形成具体配套方案并报送至镇纪委备案,以后每月26日前定期报送问题线索报告表至镇纪委(联系人:李艳军,电话:5270399)。镇纪委负责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纪委和镇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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