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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赤溪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12-18 10:38:51 |
2025年,赤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现将赤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以及2026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筑牢法治根基。镇主要负责领导作为“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依托党委会议等开展常态化学习研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动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落实“第一议题”等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融入干部教育全过程,推动全体人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通过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彰显基层工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镇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全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平安建设工作4次,召开平安法治工作专题会议14次,到各村(社区)开展维稳安保督导工作6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完善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全年出法律意见10份,现场研讨9次,完成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法律服务35件。深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备执法记录仪3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9件。创新执法方式,在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行柔性执法,全年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处理案件22起。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3期,执法人员持证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创新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1+6+N”基层法治体系建设,镇级综治中心服务群众16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40余次。28名专职网格员推行“全科网格”管理,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30余次。发挥赤溪镇商会调解工作站作用,成功调解纠纷16件,化解率100%,涉及金额180万元。“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累计录入网格事件920宗,办结率100%。投入300万元建设的“数智综合治理平台”实现山、林、海、船24小时智能监控。
深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平安法治宣传“六进”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张贴海报120张。针对青少年学生,通过开展线上宣传讲解、举办法治讲座、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禁毒主题演讲比赛、禁毒硬笔书法比赛、法治主题黑板报评选等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受教育师生达500余人次。
推动服务下沉,巩固乡村治理防线。赤溪镇已建成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2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覆盖镇村两级的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配备的4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坚持每月定期到镇工作站轮流值班和各服务村工作室坐班,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依托电话、微信等线上渠道,搭建起全天候法律咨询平台,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团队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1场,接受法律咨询110余人次,为村规民约的起草修订和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核提出专业法律意见10余条。通过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指导,法律顾问切实发挥了法治保障作用,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基层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仍显不足,常态化预防机制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矛盾纠纷调处仍以个案化处理为主,源头预防和系统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究其原因,一是基层治理资源整合不够充分,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二是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对劳资纠纷等伴随经济发展出现的新型矛盾预判不足;三是网格化管理效能未完全释放,部分网格员专业能力与复杂治理需求不匹配。
(二)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应对复杂案件能力有待加强。具体表现为“法律明白人”队伍实践经验不足,部分调解员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时力不从心。深层次原因在于:一是专业培训体系不够完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基层法治人才储备不足,专业法律人才引进难、留住难;三是业务指导机制不健全,缺乏常态化专业支撑。
(三)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社会参与度不足。突出表现在宣传形式创新不够,群众参与主动性较弱,反诈等专项宣传未达到预期覆盖效果。其原因主要包括:一是传统宣传方式与群众信息接收习惯存在差距;二是未能有效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宣传精准度;三是群防群治机制不够健全,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宣传效果评估机制缺失,难以根据反馈及时优化策略。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提升源头防控能力。针对基层治理常态化预防机制不足问题,将着力推动治理模式从个案调处向源头预防转型。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组织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每日摸排,每日研判,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提出化解措施,安排专人负责,限期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履职水平。聚焦法治队伍专业能力短板,系统推进人才培养。一是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针对“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不同群体,开展法律知识更新与复杂案件调处技巧培训,强化实战演练。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值班日”制度,利用现有法律顾问资源,让法律顾问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创新法治宣传模式,增强全民参与实效。立足宣传实效性不足问题,推动普法工作从“单向传播”向“双向互动”转变。依托现有阵地和渠道,提高普法实效。一是定期更新一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案例并张贴在各村法治宣传栏。二是建立镇村组三级微信普法群,适时推送通俗易懂的法治微视频、短文。三是在村民代表会议前安排10分钟“法治微课堂”,由驻村法律顾问讲解实用法律知识。
强化监督考核与制度保障,确保建设任务落地。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重点领域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持续开展与民生相关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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