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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冲蒌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4-07-27 02:27:44 |
冲发〔2014〕42号
so米直播印发《冲蒌镇2014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部门单位:
现将《冲蒌镇2014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冲蒌镇委员会
2014年7月27日
冲蒌镇2014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
根据上级纪委so米直播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以及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我镇2014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主题,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教育对象
全镇党员、干部(包括农村“两委”干部),重点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活动时间为7-9月。主要学习内容如下:
(一)开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自觉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深化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始终把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作为人生永恒的追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我国社会发展现状、反腐倡廉建设现状,强化民族自尊心、自豪感。
(二)开展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教育。继续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抓好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纪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规范从政行为。
(三)开展以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教育。深入开展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以良好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好头、作表率,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弘扬新风正气。
四、教育形式
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十二届台山市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台山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有关党纪条规以及《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4)》等,深化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底线意识。
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专题理论学习。8月22日前,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专题理论学习活动。
(二)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五邑廉洁清风”勤政廉政先进事迹宣讲活动,让党员干部对照先进典型比一比,营造“学典型、赶先进、创佳绩”的浓厚氛围。
9月8日前,镇纪委负责挑选一个以上勤廉兼优先进典型,通过举办勤廉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方式,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教育作用,弘扬新风正气。镇纪委及时和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宣传报道勤廉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举办情况。
(三)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这一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针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要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等,查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单位和党员干部比较突出的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四)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以案说纪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市纪委联合市法院组织开展的“进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根据法院审判对象的不同,组织相应的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让他们走进法院庭审现场听一听,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勤政廉政。二是组织开展“进高墙”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赴江门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拒腐防变。三是组织开展“细算账”教育活动。通过印发贪官的忏悔书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对照“七笔账”(家庭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健康账、自由账)算一算,教育党员干部珍惜生活、廉洁自律。四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要认真组织观看省纪委摄制的《被玷污的净土—广东省科技系统系列腐败案反思录》《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原市委书记曹鉴燎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
9月1日前,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镇机关各办(局)要提交一篇“细算账”教育活动或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心得体会原创文章(电子版)至镇纪委,镇纪委将评选出一批优秀文章上交市纪委。市纪委将组织人员评选出一批优秀文章向《中国纪检监察报》《广东党风》、南粤清风网等媒体推荐,同时在台山廉政网(台山纪检监察网)刊出。
(五)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活动。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依托地方或部门文化资源,创作、传播各具特色的廉洁文化精品。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纳入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做到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重要部署亲自研究,重要活动亲自参加,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对学习月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落实措施,坚决整改。
(二)落实监督责任,注重成效。镇纪委要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镇纪委将抽查部分单位学习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注重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具体做法和要求,自觉投入到活动当中。加强新闻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做法、成效,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各党(总)支部、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请于9月5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情况报送镇纪委,以便督促检查。联系电话: 5233771、5233318,电子邮箱:tscl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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