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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8-05-15 08:10:00 |
冲蒌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so米直播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735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so米直播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59号)的要求,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so米直播印发台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府办函〔2018〕153号)的具体工作指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注重乡镇的企业联动、建管运行结合,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
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对镇内所有养殖场进行巡查检验,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予以限期整改的通知,限期不整改的养殖场将联系市执法部门查处。
(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国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和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严禁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
(三)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2018年底前指导辖区所有养殖场建立统一台账,确保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走访巡查指引养殖场优先采用就地就近消纳还田的方式,消纳土地、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散养户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
(四)加强科技名户新示范。镇农业部门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和应用,以科技创新提升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水平,因场施策,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使用技术模式和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和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提升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与“河长制”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将河流流域范围内的养殖场优先纳入资源化利用升级整治范围,在2018年5月20日前制定并公布本地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并抄送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备案。
(二)做好宣传引导。镇政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镇农业部门分管领导和农办、农综联合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络,明确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每半年将本地区上半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台山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程序
(一)摸底调查。以村委会为单位,对辖区的所有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养殖场名单、地址、种类、规模、废弃物综合利用、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等基本信息,分区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库。
(二)发出通告。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发布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告知养殖场整改的时间进度及有关要求。
(三)明确责任。镇政府压实村委会责任,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落实治理责任;镇农综中心与养殖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实行一场一策。
(四)信息公示。镇政府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整治路线图,时间表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示范推选。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督促辖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对接种植消纳地,配足储液池(罐),明确消纳数量与计划,确保消纳落地,实现生态消纳。
(六)加强巡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照防疫员分区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五、工作步骤
(一)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镇农综中心将规模养殖场详细数据录入全国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将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详细数据录入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二)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镇政府制定、公布、上报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并上报畜禽养殖场摸底调查数据。
(三)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镇政府召开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座谈会动员、张贴标语、发布公告等形式,宣传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宣传示范,加快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与养殖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指导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建立统一台账,一场一策,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
(四)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镇政府将各养殖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整治路线图,时间表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管。
(五)2018年2月31日前完成。本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2%以上。
(六)2019年2月31日前完成。本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2%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七)2020年2月31日前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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