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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可根据需要增加次数。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确定会议具体时间、会议主题和要解决的问题,并通知每位支部委员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1—2个问题。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提前3天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时间、地点报告镇党委,并请镇党委派联系点干部指导。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支部书记要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全面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对照检查;每位支部委员要汇报思想和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思想、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自查自纠。
   五、认真记录,会后及时将原始会议记录和民主生活会形成的书面材料整理上报镇党委。
   六、针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确定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每年检查一次改进情况,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汇报,年终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同时,要将会议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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