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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20-03-20 16:37:48 |
根据国家和省so米直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清明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全市在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并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的祭扫活动;暂停举行宗族性、聚集性的祭扫活动。
二、对公墓和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以外的祭扫活动,要严格管控,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形式的聚集性祭扫、聚餐等情况。
三、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祭祀;广大市民可通过“粤省事”的“云祭扫”进行网络祭扫。各殡葬服务机构在清明节为群众提供免费、简约鲜花代祭服务。
四、大力倡导港澳台同胞、海外乡亲和广大市民取消或者延期祭扫,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人员暂缓返乡祭扫。
五、疫情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外,暂停跨市接运遗体和开展守灵、告别仪式。殡葬服务机构办理骨灰安葬、寄存业务,采取预约并限定人数措施,到访群众须佩戴口罩,接受测温、登记等检查。受影响的群众可延期一年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费用。
六、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火宣传和检查,杜绝野外非法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祭品。
七、以上规定即日起实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服从防疫管控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告。
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来源:江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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