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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21-03-23 09:00:30
都斛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报告



  一、so米直播2020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江门和台山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地方财政支付风险,顺利完成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镇财政运行情况整体良好。

  (一)2020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镇财政预算总收入8963.5万元,其中:

  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96.4万元,比2019同期906.9万元降低12.18%。

  2.上级补助收入8163.6万元。

  3.2019年结余3.5万元。

  (二)2020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据2020年预决算快报统计,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895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

  1.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12万元。

  2.农、林、水部门事业费支出202万元,其中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12万元。

  3.教育事业费支出25万元。

  4.行政事业费支出2693万元(包含人员工资及行政运行支出)。

  5.行政事业离退休费支出156万元。

  6.公、检、法、司部门事业费支出110万元。

  7.农村合作医疗及卫生事业费支出40万元。

  8.爱卫、公卫及计划生育费支出50万元。

  9.村委会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险支出130万元。

  10.社会救济抚恤支出441万元。

  11.人大经费60万元(其中省人大经费30万元,江门市人大经费15万元,台山市人大经费3万元,台山市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10万元,镇人大经费2万元)。

  12.党员培训费30万元。

  13.基础设施及小城镇建设支出695万元。

  14.乡村振兴战略支出1715万元。

  15.其他临时性、救灾复产性支出70万元。(包括抗疫支出)

  16.信访维稳工作经费30万元(包括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17.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支出35万元。

  18.食品安全检查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

  19.消防重点镇整治工作经费支出45万元。

  20.纪委办公经费3万元。

  21.打击走私工作经费3万元。

  22.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经费1万元。

  23.武装工作经费15万元。

  24.文化站经费20万元。

  25.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经费5万元。

  26.保密工作经费5万元。

  27.退役军人服务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28.沿线公路整治支出30万元。

  29.红色基地阵地建设支出280万元。

  30.党建及基层治理经费75万元。

  31.派出所工作经费30万元。

  32.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3万元。

  33.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1542万元。

  34.精准扶贫支出120万元。

  35.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

  36.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2万元。

  37.补缴社保欠费60万元。

  2020年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2019年结余收入共计8963.5万元,与预算总支出8958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5.5万元。

  2020年镇财政在预算支出执行过程中增加的说明:

  1.新增沿线公路整治经费、红色基地阵地建设支出、党建及基层治理经费、派出所工作经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精准扶贫支出、森林防火经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以及补缴社保欠费等10项。

  2.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力度加大,对“三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镇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农业增效为重点,以建设和谐农村为根本,2020年在对支援农业生产及农、林、水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投入持续加大。

  3.因2020年把人员工资以及行政事业日常运行经费统一在行政事业性经费中列支,支出比去年有所增加。

  4.本年度村“两委”干部工资由市统一发放,镇财政仅承担社保单位部分以及级差等支出,支出比去年有所减少。

  5.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2020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及卫生事业费,爱卫、公卫及计划生育费支出有所减少。

  6.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发展,做好民生工程建设,关心社会弱势群体,落实扶贫救济,但由于今年新增精准扶贫支出项目,将精准扶贫支出单独列支,2020年社会救济抚恤支出项目有所减少。

  7.为响应上级号召,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2020年党员培训费有所增加。

  8.2020年度新增沿线公路整治经费、红色基地阵地建设支出等项目,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从其中列支,因此2020年基础设施及墟镇建设支出有所减少。

  9.2020年为做好抗击新冠肺炎工作,其他临时性、救灾复产性支出有所增加。

  10.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2020年镇财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分析形势,落实措施,完成市下达任务。

  2020年初,认真总结2019年财政运行情况,并结合本镇工作实际,把握好全镇财政收入方向,克服困难,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积极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转变工作思路,完善各项增收节支措施。凡是应纳入财政管理收入的,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不留尾巴,各项税款依时足额入库,顺利完成市下达财政增长任务。

  2.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在财政工作过程中,以“适度从紧,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确保平衡”为指导思想,通过调整预算管理方式增强财力分配合理性,对预算收支平衡起积极作用,按时完成市级下达和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任务。

  一是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目前都斛镇财力并不充裕,按照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为办事原则,控制好公务活动的费用,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坚持做到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和预算追加,对可支可不支的资金坚决不支出,使有限的资金能合理运作。二是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保障社会稳定和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全镇低保户、特困户、军烈属、伤残军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生活保障金发放及时、足额、到位,维持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落实生态林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综合补助政策,将三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三是重点抓好资金流转环节和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完善各项费用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跟踪调查每笔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积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加强对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通过以上强有力措施,将有限资金用到实处,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3.强化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地方经济。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镇财政所把积极培植财源、大力发展地方经济作为工作出发点,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在管理、信息、政策方面加强服务,明确把“扶持、服务、监督”作为重点,服务于招商引资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充分挖掘本镇财源和税源潜力。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我镇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提出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继续坚持勤俭节约、开源节流,积极筹集资金,提升整体财政实力,做到收入支出两手抓,以确保筹集到我镇经济发展及社会各项建设事业所需的资金,同时今年要使我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努力上一个台阶,完成市下达的财税任务。为此,2021年都斛镇财政收支计划如下:

  (一)2021年预算内总收入7279.3万元,比2020年8963.5万元减收1684.2万元,减幅18.79%。

  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20.3万元,比2019年的796.4万元增收23.9万元,增幅3.0%。

  2.上级补助收入6453.5万元。

  3.2020年结余5.5万元。

  (二)2021年财政预算总支出是7275万元,比2020年8958万元减少支出1683万元,减幅18.79%。

  2020年镇财政预算总支出按照“以收定支,保重点,安排有序,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各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

  1.加大对“三农”建设的投入。

  2.为打造都斛特色全域旅游项目,同时提升人民幸福感,基础设施及圩镇建设投入力度加大。

  3.对离退休费支出及农村合作医疗、民生投入、社会抚恤和镇人大经费支出要保证稳定。

  4.抓好在岗安全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规范安监队伍建设,保证培训经费投入。

  5.预留一定的抗灾复产及应急资金。

  6.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财政集中支付。

  7.预留一定的资金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消防专职消防队建设支出。

  8.按照上级指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清三拆三整治”“七强八改九提升”工作,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经费支出。

  9.提升社会管理水平,配合上级部门切实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经费支出。

  10.保障沿线公路整治、基层党建、派出所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11.增加综合行政执法、数字乡镇试点建设及创建省级卫生镇建设等三个项目。

  12.由于2021年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1.支援农业生产支出213万元。

  2.农、林、水部门事业费支出203万元,其中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12万元。

  3.教育事业费支出26万元。

  4.行政事业费支出2854万元。

  5.行政事业离退休费支出160万元。

  6.公、检、法、司部门事业费支出111万元。

  7.农村合作医疗及卫生事业费支出42万元。

  8.爱卫、公卫及计划生育费支出52万元。

  9.村委会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险支出135万元。

  10.社会救济抚恤支出450万元。

  11.人大经费50万元,其中,人大专项工作经费48万(省人大经费30万元,江门市人大经费15万元,台山市人大经费3万元),人大工作经费2万。

  12.党员培训费30万元。

  13.基础设施及小城镇建设支出950万元。

  14.乡村振兴战略支出1000万元。

  15.其他临时性、救灾复产性支出20万元(包含抗疫支出)。

  16.信访维稳工作经费32万元(包括扫黑除恶专项经费)。

  17.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支出35万元。

  18.食品安全检查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

  19.消防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

  20.纪委办公经费3万元。

  21.打击走私工作经费3万元。

  22.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经费1万元。

  23.武装工作经费15万元。

  24.文化站经费20万元。

  25.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经费5万元。

  26.保密工作经费5万元。

  27.退役军人服务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28.沿线公路整治支出30万元。

  29.红色基地阵地建设支出500万元。

  30.党建及基层治理经费50万元。

  31.派出所工作经费70万元。

  32.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

  33.综合行政执法经费5万元。

  34.数字乡村试点建设资金100万元。

  35.创建省级卫生镇建设资金60万元。

  2021年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2020年结余收入共计7279.3万元,与预算总支出7275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4.3万元。

  为确保2021年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要认真分析形势,落实措施,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统筹兼备,确保重点;强化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还要加大财政管理和改革力度,实施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管理效能。

  

  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市府和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不畏艰辛,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协助开发新经济增长点,努力增加税收,争取完成市制定的财政增长目标,不辜负代表们的重托,不辜负全镇人民的期望,坚决为完成都斛镇2021年财政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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