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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都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1-28 17:05:31
so米直播印发《都斛镇2024—2025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江门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我镇秋冬至明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根据《台山市2024—2025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防灭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so米直播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so米直播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so米直播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全省和江门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so米直播森林防灭火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今年秋冬季和明年春季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

  二、工作时间及阶段部署

  (一)工作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5日

  (二)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重点抓好冬至及2025年元旦前期的秋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第二阶段 2025年1月1日至3月20日。重点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至春分前的冬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 

  第三阶段 2025年3月21日至5月5日。重点抓好春分后期、清明节至“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结合林长制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各级林长森林防灭火直接责任(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综合运用约谈、督查督办、调查处理以及政府工作考核等手段,压实压细属地责任和职能单位责任(镇森防指部及其办公室负责)。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镇政府与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并加强森林防灭火综合业务培训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村(居)委会负责)。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镇森防指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推动、指导督促作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镇派出所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森防指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负责)

  3.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森林经营单位制订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夯实森林火灾防治管理基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

  4.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在重阳、冬至、春节、元宵、全国两会、春分、清明节、“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和高森林火险天气,采取四不两直、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方式,组织森林防灭火指导工作组开展督查检查、明查暗访,推动各地特别是镇村一线落实森林火灾防范举措。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立刻开展整改整治,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地方健全防灭火体制机制,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森防指办公室负责牵头,纪检监察办公室依职能负责

  5.推动基层规范化管理建设。继续推行森林火灾防治“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经验,建立镇级“六有”体系和村级“九个一”工作机制,建强镇村综合应急队伍,常态化抓好防火宣传,群防群治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野外火源管理,防火紧要期严防死守,各项森林防灭火规章措施等健全完善,打通基层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抓好落实)

  (二)强化源头治理

  1.继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村(居)要根据《广东省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摸清底数,按照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居)委落实

  2.持续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森林特别防护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整治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纯针叶林周边的可燃物隐患,清理林区接壤的林边、地边防火区至少30米内和重点防火区域内可燃物隐患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各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时清理森林防火区外延50米范围内的农作物秸秆、地头杂草灌木等可燃物,做到不留隐患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各(居)落实。指导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旅游景区及时清理游览步道沿线、生活垃圾堆放处和景区与外界接壤沿线10米范围内的灌木、杂草和枯叶等可燃物,加强防灭火措施落实和基础设施建设(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依职能落实)。组织对全镇范围内国道、省道以及其他有养护的公路两旁10米范围内的干草、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可燃物进行全面清理镇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牵头负责

  3.深入开展“猎火”专项行动。2024年至2025年森林特别防护期期间,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猎火”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肇事者,坚决防范人为引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都斛派出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抓好落实

  4.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扎实消除火险隐患,安全用火用电。供电企业在森林高火险区实施线路施工作业,应按照林区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机动车辆、机械设备落实防火措施。供电企业要以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为契机,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整治及电力设施外部隐患整治。组织对林区内输配电线路沿线超高树木和信号基站、铁塔等设施设备周边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杂草及枯枝落叶等可燃物进行清理(具体为:高压10KV以上(不含)线路周边15米范围,高压10KV以下(含)线路周边10米范围,低压线路400V以下(含)线路周边10米范围,信号基站与铁塔周边10米范围)都斛供电负责,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抓好落实)。

  5.严管野外火源。在重阳、冬至、元旦、春节、元宵、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节假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火险形势研判分析,适时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秋收冬种、春耕备耕时节,确需农事用火的,按照《广东省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试行)》执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加强林区施工企业用火用电管理,因勘察、工程建设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林业主管部门、镇政府批准,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在森林火险预警级别达到橙色或红色,重要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镇政府、村委会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要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公室依职责落实,村(居)负责)

  6.强化重点管控。要摸清本辖区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重点隐患、重要保护对象、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管控人员情况,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台账,明确监督管理和跟踪监护责任人。组织村(居)委会对林区神坛社庙和属地坟墓登记造册,在清明节前夕组织坟墓权属人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对神坛社庙和坟墓集中区域开展可燃物清理、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对痴呆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进山作业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管控对象,要加强监管监护,加强教育引导,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严防失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各村(居)负责

  (三)深入宣传教育

  抓好全社会森林防火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户外广告屏、宣传橱窗等媒体和途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森林防灭火常识,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让护林防火就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等理念深入人心。

  1.加强社会面宣传活动。集中力量办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紧扣“防范森林火灾,守护绿美广东”主题,举办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社会宣传要紧紧跟上,直截了当,通俗易懂。利用户外LED屏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短片,及时发布森林防火通告,预报森林火险等级,提示广大市民注意森林防火森防指办公室、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各村(居)负责

  2.抓好“五进”宣传。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在开学伊始、期末和清明节前夕,指导林区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各村(居)组织基层党员干部、护林员、志愿者进村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禁放孔明灯等,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村(居)分工负责)

  3.强化行业防火宣传。指导督促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各村在主要交通要道和入山路口建造县级及以下森林防火责任人公示牌3~5块,在每个村(居)建造镇级及以下森林防火责任人公示牌1~3块,公布森林防火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制作与本地森林美景为背景图案的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设置在国道、省道和景区(点)道路两旁的林地上,形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村(居)负责)。加强在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宣传,竖立宣传牌,悬挂横幅标语,播放防火语音提示,屏幕播放字幕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电力、电信、公路等基础建设在林区作业施工单位,森林防火区内有关经营企业和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对行业和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林区作业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消除森林火险隐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依职责落实

  4.加强警示教育宣传。结合“猎火行动”,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制作野外违规用火执法处罚和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行为宣传资料和案例警示片,报道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和肇事者新闻和信息,加强反面典型案例宣传,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警钟长鸣。镇派出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5.做好舆情管控。要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做好网络舆情管控。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搜集网络舆情,加强分析研判,防止负面舆情炒作。要适时组织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及时公布火灾信息,引导公众舆论客观评价,制止不实信息和网络谣言传播扩散,防止引发公众恐慌,防范影响社会面安全稳定的舆情事件发生。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负责)

  (四)加强监测预警

  1.做好监测预警响应。加强林火监控系统的使用,充分利用无人机、远程视频和护林员巡查等手段,强化森林火情和卫星热点监控,及时核查热点,及时反馈信息。在高森林火险天气,定期开展无人机巡护,发现火情及时通报镇应急指挥中心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强化巡山护林,明确护林员巡护范围和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要及时检查护林员巡护责任落实情况,定期通报。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抓好落实

  2.加强森林火灾风险研判。森防指办公室适时召开森林火险形势研判会,研究本镇森林火险气象风险和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春节,清明等节假日和重点时期,要加强研判分析,专门分析研判节假日森林火险形势,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重点敏感时期和森林火灾发生期间,要滚动研判、加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响应对策。森防指办公室负责)

  (五)强化应急准备

  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结合《台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都斛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修订本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森林火灾处置工作方案,做到“一山一图”“一山一策”,并做好预案演练,确保省市县镇村五级预案(办法)有效衔接、实用管用。镇森防指办公室牵头,各村(居)落实

  2.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我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技能培训、预案演练,推动队伍装备配备森林消防水罐车、水泵、水带、灭火器等扑火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指导督促各村(居)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有效提升森林火灾早期处理能力。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消防队依职责落实

  3.队伍靠前驻防。按照“三分之一靠前驻防,三分之一携装巡查、三分之一驻地备勤”要求,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森防指办公室负责)

  4.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重阳、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实行“双值班带班”制度,镇主要领导必须有一人在岗带班。值班人员接报火情,要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并按要求向值班领导报告火情信息,并协助组织应急力量参与救援。(镇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各村(居)负责)

  5.规范火情报送。各村(居)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和逐级上报。由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归口报告。

  (六)强化安全扑救

  1.科学处置火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第15条规定,及时派出有关领导赴现场,严密组织森林火灾扑救;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突出专业指挥,严格遵循“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要求,严格落实现场指挥的“十个禁止”、扑救安全的“十个必须”要求,坚决防止在扑救中造成人员伤亡。

  2.规范现场指挥。要完善指挥体系,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要求,细化落实“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的工作要求,按照“五个一”要求(一个指挥机构、一张火场要素地形图、一套通信保障措施、一批扑火队伍、一组扑火工具)设置前线指挥部,做到规范指挥,统一指挥

  3.做好火案调查。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对每一起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和火灾肇事者依法严肃惩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从保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美台山生态建设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今年秋冬季和明年春季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落实责任清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厘清本部门和单位森林防灭火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列出责任清单。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标准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落细落实。

  (三)严肃督导问责。森防指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对各村(居)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及时发出通报、建议函、督办函,必要时采取约谈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森林火灾,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开展调查,出现亡人火灾事故或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人员和肇事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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