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都斛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都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30 10:49:25
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长期以来,您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都斛镇农业生产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此,我镇人民政府向广大农民朋友表示诚挚的慰问,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为制止耕地撂荒,确保全镇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现我镇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和《so米直播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1〕75号)的规定,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土地经营权人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依法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是家中农户按照“谁撂荒,谁认领”原则,自己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因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法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委托亲友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耕代种,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进行复耕复种。

  四是广大农户要深刻认识到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并相互告知,积极组织开展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能种粮的要种粮,确保耕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

  都斛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希望有条件的农民朋友积极自主组织复耕复产,将有限的耕地资源重点用于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确实没有复耕复产条件的,要委托亲朋好友或街坊邻居代耕代种,也可以自愿流转给当地种植大户以及有意愿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复耕复垦。对单位或者个人弃耕撂荒的,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责令立即行动、复耕到位,对不落实复耕复产要求的,村集体将依法收回,并取消承包户相应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广大农民朋友们,当前正值晚造生产的关键时刻,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响应国家的号召,杜绝耕地撂荒弃耕,防止耕地“非粮化”,撸起袖子加油干,不误农时开展农业生产。

  祝全镇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通知公告 - 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_so米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