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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21-08-26 11:22:52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4号)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4号)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市免疫屏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8月21日起,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电影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商场超市、各类办事大厅、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交通站场、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及居民小区要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全面实行“二码”联查(“粤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重点场所、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原则上要求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才可以开展相关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职能,督促行业主体每日上报进出重点场所、公共场所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收集整理后实时推送属地镇(街)。属地镇(街)收到相关信息后,立即组织“三人小组”对有关人员未按时接种疫苗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三、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证明外要实现“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劝导在8月底前尽快接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原则上无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请广大市民出入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二码”联查要求。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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