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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海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5-26 15:34:33 |
“像你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是不会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一条网线,两块电子屏,牵起了江门海关普法人员与鲲鹏村村民一场特别的法治对话。 在《民法典》颁布两周年到来之际,广海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开展广海镇“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乡村法治共建活动,通过连线江门海关法制处,调研收集鲲鹏村民普法需求、开设专题普法课堂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传播《民法典》知识,引导村民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让《民法典》真正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一个电话“心连心”调研普法需求
发生经济纠纷如何追加第三人责任?开发商没有如实告知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属于诈骗行为?没有签订书面协议遭遇工程款拖欠如何维权?“我们已将您的问题记录下来,稍后会安排专人与您联系做一对一解答,也欢迎您届时参加我们的《民法典》专题普法课堂,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直抵村民的各种普法需求和碰到的法律问题,广海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通过联系江门海关,开设了本次《民法典》“云普法”电话专线,安排专人与鲲鹏村的网格员对接,走进千家万户,“心连心”为群众办实事,直接面向逾百名村民事先调研,了解其so米直播《民法典》方面的普法需求以及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结合调研收集的情况制定包括合同、婚姻、继承等6大类普法需求清单,“量身定制”为村民打造后续的普法课程和提供相应的法治服务。
一节课堂“面对面”宣讲法律热点
“出现合同纠纷时,首先应该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处理问题,第一时间收集和留存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因为一旦起了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会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不利于问题的解决。”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案例,一改法律在人们印象中的晦涩枯燥,隔着一块电视屏幕,江门海关普法人员周莹用将一节生动的《如何防范民事合同的法律风险》的普法课堂,“面对面”地送至相隔100多公里外鲲鹏村的乡亲们处。
一场服务“点对点”解决村民难题
“很感谢江门海关的同志细心地为我解答了这个问题,我现在有信心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村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雇主承包的山地进行钩机推土工程,雇主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之后就一直拖欠剩余款项,并且不愿意与其沟通协商,苦于双方没有签订过任何书面形式的协议,他一度以为自己的钱只能“打水漂”了。在之前江门
海关的电话调研中,他本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反映了这个情况,没想到不久后普法人员就专门“上门”来帮他“支招”维权了。据了解,自去年年底在该村设立法律志愿服务站后,该关与村里的法治共建联系更加紧密了。除了日常法治工作联系和帮扶以外,带着《民法典》这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该关普法人员第二次“来到”了村里为村民开展法治服务,结合前期收集到的问题清单,“点对点”精准对接,为“云聚”的近30名村民一一连线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帮助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江门海关驻村第一书记、广海镇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张春晓表示,结合前期开展的电话普法调研以及该村纯渔业村的特点,此次普法活动围络着村民们关注度较高、渔村出现可能性较大的劳动合同和租赁合同纠纷等4个方面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制作了普法课堂,引用各种典型的生活案例,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将《民法典》的法律精神和法条规定转化输出,为村民们送上一份“法治大餐”,引导村民们尊法、守法、用法、护法,共同建设美丽法治乡村。(来源:广海镇农业农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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