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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市海宴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12-23 16:50:58 |
海办发〔2019〕26号
镇机关各办(局)、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为充分发挥镇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海宴镇镇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海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海宴镇镇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海宴”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统一、综合协调有力、联动机制规范、系统保障高效、部门资源整合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和指挥体系,全面提升综合性应急救援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分级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形成规模适度、体制顺畅、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调度灵敏、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2020年1月底前,完成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任务,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建设内容
(一)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易发多发灾害事故类型及救援资源等实际情况,以民兵为主体,组建海宴镇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人数不少于30人。
(二)各村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镇应急办督促、指导辖区内村组建以民兵为主体的村级综合应急救援中队,人数不少于10人,村的救援队伍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26日前交镇应急办进行备案。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海宴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智勇(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伍嘉峰(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成 员:张荣方(镇人大主席)
赵绍明(镇党委副书记)
陈楚钦(镇党委副书记)
陈文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 松(镇党委委员)
许齐限(镇党委委员)
周纹练(镇党委委员)
罗超仁(镇党委委员)
伍世领(人大副主席)
刘志东(副镇长)
李海山(海侨管委会副主任)
陈金灿(挂职镇党委委员)
海宴镇综合性应急救援大队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伍小嫦兼任办公室主任。
2.组建海宴镇应急救援大队。
队 长:罗超仁(镇委委员)
副队长:周纹练(镇委委员)
镇应急救援大队以各安全专管员、协管员、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要力量,在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应急救援工作。
3.建立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各村、各单位要在全面研究分析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发生频率和造成的损失的基础上,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抗旱防汛队伍建设。各村要组建由两委干部和村民参加的村级抗旱防汛队伍,在镇抗旱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合理储备抗旱防汛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2)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卫生院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3)加强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冻害、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警体系建设,组建专业防治队伍,做好防治药械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镇农综和畜牧站要加强对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
(4)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卫生院、派出所等有关站所要建立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的应急能力。
(5)推进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各村、各单位要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四、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接到报警,根据灾情需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及社会有关应急力量召开应急救援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本镇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不断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3.为应急救援行动提供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优先交通运输、食宿及其它保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实施;
4.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实地联合演练;
5.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常态管理;
(二)应急救援大队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在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协作”的原则,建立健全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单位间的应急救援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
2.承担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包括火灾事故、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爆炸、群众遇险等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联动工作。
武装部:根据现场需要,组织民兵,预备役参与救援行动。
派出所:主要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对事故责任人实施控制。
综治办: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协调提供相应的处置决策资料,并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农办:主要负责对灾害事故的现场、周边、下风方向进行空气、土壤、水质等检测,提出次生污染防治办法。
安监局:负责协助提供辖区内发生灾害事故的企业、三小场所等人员名单,并指导各单位进行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财政所:主要负责为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卫生、食宿及其它经费保障,确保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实施。
社事办:主要负责救援的伤残人员优抚及善后安抚工作。
城环局:主要负责对灾情、险情开展应急监测,调集挖土机、起重机等大型救援设备配合救援行动,联系相关专家到场检测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处置、防治措施。
农综:主要负责发生林地火灾时,对扑救人员进行引导,提供火情分布及扑火装备;负责抗洪抢险装备储备。
卫计局:负责重点部位、物质设备看守,防止人员破坏现场、哄抢物质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对本辖区综合性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详细规划,确定数量和规模,分阶段组织实施,建立人员队伍档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健全运行机制,发挥整体作用。各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立即集结到位,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健全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综合性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要探索建立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发挥应急队伍的整体作用。
(三)协调整合力量,提高应急水平。按照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应急队伍社会化程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各村、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的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
(四)加强管理创新,促进健康发展。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应急救援队员在保险、医疗、工伤、抚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衔接制订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准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创新工作思路,开展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应急队伍健康、均衡发展。镇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综合性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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