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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宴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3-18 15:20:56
so米直播印发海宴镇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交叉感染,减少山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消防条例》及《台山市清明祭扫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主动防控、精准防控、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为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东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具有“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加上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镇有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各项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集中精力抓森林火灾防范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实行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镇、村干部包村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    

镇党政办:负责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宣传、后勤保障工作,协调消防救援等力量处置突发事件。

镇农办、卫计局:负责拟订我镇清明祭扫期间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保障方案,协调做好检测点测温工作,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

镇派出所:负责协助做好镇内坟墓集中点以及进山主要道口治安和交通秩序管制工作,疏导车辆和人群,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镇消防中队: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山林防火预警、应急、处置。

镇卫生院:负责协调做好医疗检测救治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做好清明节期间辖区内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任务

第一阶段(3月18日3月28日):营造氛围,夯实工作基础。

(一)召集全体镇机关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森林防火应急队员参加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暨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落实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暨森林防火工作。

(二)通过张贴公告、宣传车、宣传横幅、给群众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年清明节期间加强群众性祭扫活动管理,倡导群众取消或者延期开展祭扫活动,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倡导绿色殡葬新风,推行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三)镇各中小学通过学生向家长发出一封信(电子版),呼吁家长自觉不带鞭炮纸钱香烛等上山扫墓及响应镇相关防疫要求。

(四)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社区)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划定工作责任区,责任到人。召开村小组长工作会议,传达镇工作会议精神。

1.倡议村民移风易俗,调整扫墓时间,实行错峰分散扫墓或节后再进行扫墓活动。

2.呼吁所有境外乡亲延迟或取消返乡扫墓祭祖。境外返乡人员回到本辖区,需第一时间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所有境外返乡留学生必需进行集中隔离。境外返乡人员必须隔离观察满14天才能外出扫墓。

3.收集本村(社区)境外来(回)台山人员信息,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国家入境返乡人员的信息。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国家以外的境外来(回)台山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追踪管理。

4. 防疫期间进行扫墓的,每宗祭扫活动限制人数为10人以内,并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防止聚集交叉感染。针对我镇有清明节当天扫墓的习俗,提倡村民错峰分散祭扫,有条件的村委会可以分村分户安排时间。倡导村民用礼炮替代爆竹、纸宝等传统祭祀用品。

第二阶段(3月20日4月3日):积极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一)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坟墓集中点以及进山主要道口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同时,村(社区)及消防中队要摸准村内山火多发点供水点,确保灭火水源充足。制定好村(社区)清明节期间各扫墓集中点、主要道路入口等疫情防控及森林防火方案,在3月25日前报镇党政办。

(二)对村(社区)内的精神病患人员进行排摸登记,并落实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作用,落实村民扫墓时禁止使用明火。

(三)镇安监局要联合各村(社区)对全镇范围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点进一步排查,打击非法运输、储存行为,确保无证销售点全部关闭,由镇具备合法销售许可销售点统一销售,并进行身份证实名购买。镇党政办向村民发放《致海宴广大群众朋友的一封信》,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同时,实行举报失火奖励办法凡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按照2000元/宗的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举报电话:0750-5733511。

第三阶段(4月1日4月8日):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及疫情防控工作。

(一)村(社区)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活动和部署安排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各村(社区)要建立防火应急小分队,并进行防火应急演练,加强灭火棒、消防摩托等灭火器械器具的日常保养、维修,确保防火灭火器械器具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三)清明节前关键时期,各村(社区)要在各扫墓集中点、主要道口等张挂宣传横额及标语,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到位。

(四)清明节(4月4日)当天,镇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取消休假,24小时在岗以应对突发情况。镇制定严密的卫生、消防等安全防控措施,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体温检测及进山劝导宣传检查点和临时隔离观察间。

1.体温测量不超过37.3°C并戴口罩的人员方可进山,同时要将烟花爆竹、医学酒精等一切容易引发火灾物品交由检查点保管,并进行信息登记。

2.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及时登记报备,引导其到临时隔离观察间通知镇卫生院对其进行医学观察

3.加强进山人员劝导,扫墓活动结束后要立即疏散,不得继续在山地上开展聚餐等扎堆活动。

(五)节后也是防火关键时期,镇政府安排镇应急分队及防火护林员值班值勤。同时镇派出所根据工作需要在往年山火高发点及主要进山道进行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要压实责任,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提高对疫情防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认识、将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部署,把疫情防控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

 (二)应急值班执勤要到位。各村(社区)要加强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火情信息。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电话0750-5733511)报告,快速科学处置火情。



                                                      台山市海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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