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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海宴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9-15 13:00:00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so米直播“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海宴镇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so米直播印发江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江府办函〔2020〕173号)、《so米直播印发<台山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台府办函〔2020〕149号)等要求,结合海宴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so米直播“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营造好“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广东省农村工作条例》“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规定,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属地责任,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工作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镇、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全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实现农村公路“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设施完善、标线清晰、标牌醒目、绿化整洁、路貌可人、管理规范、服务满意”的农村公路新面貌。
三、组织体系
(一)镇级层面:镇设立镇级路长,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路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设立镇路长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路长办),办公室主任由副路长担任,与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规划城建办)合署办公。各乡道须明确路长和责任路长,配备农村公路监管员和养护员(乡道“两员”),负责辖区公路的日常巡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村级层面:各行政村设立村级路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各村道须明确路长和责任路长,配备农村公路护路员和养护员(村道“两员”),负责辖区公路的日常巡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职责
1.镇级路长职责:镇级路长是镇农村公路管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等工作。镇路长办负责与市路长办沟通协调,落实辖区“路长制”工作,负责对村级路长的监督考核。镇级副路长协助镇级路长抓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路域环境等综合管理,负责公路日常养护、公路抢险保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路产路权维护等工作,负责培训、管理、考核乡村道路养护员和信息报送工作。
2.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是村道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辖区“路长制”工作;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与镇路长办沟通协调。积极探索村道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鼓励将村道的养护工作交由当地村民负责。
五、工作机制
(一)日常巡查。镇规划办定期对下级“路长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具体对路域及两侧环境提升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提升公路养护水平情况、道路扬尘治理情况、交通秩序维护和其他影响公路综合环境整治提升的问题进行巡查。县道责任路长每月路面巡查不少于1次,乡道责任路长每月路面巡查不少于2次,村道责任路长每周路面巡查不少于2次,并组织“两员”实施每天常态化巡查。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存在问题及时发现、立行立改,建立定期巡检台账和问题清单。
(二)协调处置。针对“两员”巡查发现问题或群众反映问题,简易问题应立即开展处置,一般性问题报道路长协调处置,较为复杂和典型的问题以及涉及多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报请相应路长办协调处置,并做好记录备案。市路长办确实难以协调处置的要及时上报江门市级路长工作领导小组,并实施交办、跟踪落实。
(三)督查评价。镇路长办对上报台山市级路长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办理情况要及时跟踪解决、反馈问题解决情况。同时,镇路长办要落实村级“路长制”季度常态评价机制,对“路长制”执行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要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因巡查工作不到位,在上级相关部门督导检查、暗访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实施步骤
(一)完善组织机构(2021年2月—4月)
组建镇路长办。镇路长办制定符合辖区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出台“路长制”基本制度、《“路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路长制”考核办法》等,明确工作责任。镇、村根据市级“路长制”完善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道路建档(2021年5月—7月)
按照市“路长制”方案,镇路长到位,镇路长办逐步建立,县道和乡道路长及“两员”率先就位,明确责任路段的治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建立道路基本情况档案,乡道以上公路实现“一路一档”管理模式,先行在县道和主乡道设立路长牌。
(三)全面推开实施(2021年8月—11月)
全面启动“路长制”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部到位,路长公示牌全覆盖,考核细则等各项制度全面实施。各级路长、各部门开始履行养护、路域环境治理和长效管理职责。全市全部农村公路实现“一路一档”“一路一牌”,并根据各道路的存在问题启动治理工作,下达年度任务。
(四)年度总结考核(2021年起每年12月至次年3月)
总结本年度“路长制”实施成果,根据台山市级路长办的部署要求,由镇路长办牵头对各级路长开展年度考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路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一路一长、分级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统筹推进“路长制”工作落实。各镇要履行“路长制”工作主体责任。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村(社区)要及时制定出台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按照实施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到位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及时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向市路长办报备。
(三)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爱路护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及时发布“路长制”落实相关信息。原则上在每条农村公路的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线的名称、编码、长度,道路长和“两员”的姓名、职责、监督电话,养护实施单位(公司或承包人)及联系电话,养护管理有关要求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制”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制”监管体系。
(五)严格督查考核。由镇路长办负责组织考核评选示范村级路长(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制定)。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台山市海宴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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