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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8-08-30 09:24:24 |
根据《广东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粤财农〔2015〕326号),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根据工作需要,选聘1名熟悉电脑操作的村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对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工作;
(二)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有台山市海宴镇户籍;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中职)以上学历;
(六)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七)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岗位:海宴镇河东村委会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9月7日下午5:30时。(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考生填写《海宴镇选聘村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证书,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海宴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办公室。
3.报名地址:海宴镇人民政府群众服务大楼四楼组织工作办公室。报名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考生在9月12日前将收到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
(三)笔试。
1.笔试方式:机试(即采取电脑进行考试)。机试总分100分,60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使用word和excel的应用水平,测试使用Office或wps软件、计算机网络应用。
(四)面试。超过面试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
(五)组织考察。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六)体检。考察结束后2天内到医院进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被考察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签订合同。村委会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合同,由组织办备案。聘任时间一般为一年,后期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专职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反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专职工作人员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八)培训。由市、镇对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及相关公共服务业务知识培训。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
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报酬标准一般参照村“两委”干部发放,其中,村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在各村精准扶贫与村级公共服务均等化补助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可在村集体可支配收入中统筹解决。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专职工作人员由镇统一安排和布置工作,并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与镇机关上班时间一致。
(二)村委会与所聘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任时间一般为一年,聘任期满可根据专职工作人员的综合表现研究确定是否续聘。
七、报考咨询
联系人:刘女士,罗女士;
咨询电话:0750-5733558;
邮箱:ts5733558@126.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宴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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