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台城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17:22:41 |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台城街道开展“遵守养宠规定,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养宠宣传系列活动,倡导居民群众自觉做到依法养宠、文明养宠。
“宠”爱有方,对爱宠负责
现场志愿者向辖区居民宣传普及养宠管理法律法规、养宠管理义务、日常养宠物注意事项和办理宠物证等内容,并就文明养宠工作发出倡议。通过活动,市民朋友对《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文明养宠的内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对爱宠负责,要做到“两必须”——
必须疫苗注射:每年定期为爱宠进行疫苗注射,以防狂犬病的发生。
必须牵好绳索:遛宠物时请牵好绳索,避免爱宠骚扰他人,或乱排便影响公共卫生,防止爱宠乱跑乱窜、被盗、被车辆撞伤、误食有毒物品、打架受伤。
“宠”我做起,对他人负责
社区民警通过社会事实和鲜活案例呼吁辖区养宠居民依法文明养宠。参加活动的市民朋友纷纷表示,文明养宠从我做起,将规范养宠行为,做一个文明养宠人。
对他人负责,要做到“三及时”——
及时清理粪便:遛宠物时请随身携带垃圾袋,爱宠排便后,请及时妥善清理干净,切勿置之不理或乱扔乱抛,影响公共卫生。
及时礼让他人:遛宠物时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不与他人争电梯;宠物上下电梯时小型宠物抱在手上,大型宠物拉紧绳索。
及时落实管理: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不带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依法养宠,文明养宠,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养宠的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宠人,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为台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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