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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开始了!
垃圾分类,江门将这样实施
速了解~
《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实施。该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为so米直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保障。
台山市按照《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本地具体实施方案。近日,首批按照新国标要求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已经在台城城区部分地段安装好并开始投入使用。同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宣传工作也在同步展开。
《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简介
目 标
今年6月底前,蓬江区白沙街道、环市街道、江海区江南街道率先基本完成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蓬江区、江海区其他街道(镇)以及新会区会城街道、台山市台城街道、开平市长沙街道、鹤山市沙坪街道、恩平市恩城街道建成若干个示范点,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模式。
△社区内的垃圾分类收集点。龚静 摄
今年内,蓬江区、江海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江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成江海区、新会区环卫一体化改革。
2021年,江门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结合实际,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
到2022年,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成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基本建成,形成具有江门特色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新格局。
举 措
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各市(区)根据不同区域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采用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逐步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快速推进垃圾收集点“撤桶并点”。居民区按照每150-200户至少设置一个分类收集点;因地制宜设置大件垃圾、家庭装修废弃物和园林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
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对垃圾将分类分类后处理,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处理;有害垃圾实行单独收运;其他垃圾按原渠道运输。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
采取安装GPS并接入智慧城管系统等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推行“非接触式执法”,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督。
保 障
将通过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校园教育等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科普基地,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各市(区)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行为等生活垃圾分类等,并建立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任务清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测评和城市管理考核等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基层党建任务清单,纳入市、县(市、区)、镇(街)三级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评估并予以通报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近期政府规章和远期立法工作研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立法项目库,适时启动立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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