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严惩私拆交通护栏违法行为 共同守护道路通行安全
  • 2026-01-16 11:21:54
  • 来源: 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是重要公共交通设施,不仅起到维护通行秩序的作用,还是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屏障,同时也是城市管理部门重点维护的公共设施之一。任何破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均将受到法律严惩。

微信图片_2026-01-16_095749_427.jpg

  案例警示

  1月13日,台山公安交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台城广海路口路段的道路中央隔离护栏被人为损坏。接报后,交管大队侦查中队民警迅速前往现场核查,发现本应完整的护栏中间被破坏缺失了一部分,随后在道路周边的绿化带中找到了缺失的护栏。民警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警力开展调查,通过监控视频研判和走访排查,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赵某,并依法传唤赵某至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询问。在铁证面前,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赵某交代,他在案发现场附近上班,为了方便自己穿行,故意损坏长达3米的隔离护栏,私开了个“路口”。赵某私拆道路隔离护栏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共设施,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将道路隔离护栏恢复原状,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微信图片_2026-01-16_095910_672.jpg


  部门提醒

  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也是市城管执法局日常巡查维护的重点对象。市城管执法局将持续加强对城区内交通护栏、交通标牌等公共设施的巡检力度,及时发现并修复损毁设施。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爱护隔离护栏、警示桩、信号灯等公共设施。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必将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违法人员相关责任。


  整理自:台山公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_so米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