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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船舶)情况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一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所、消纳场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规定及《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3月so米直播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场所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一、台山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
二、台山市建筑垃圾受纳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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