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米直播

图片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行政强制拆除公告
  • 2015-09-06 03:11: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字体:    

何锡华(男,汉族,1946年出生,身份证号4407221946********)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台城台冲路12号擅自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2013131日,台山市城乡规划局向何锡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台规罚〔20131号),限期何锡华在接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台城台冲路12号房屋扩建部分建筑,何锡华拒不执行;201374日,该局向何锡华送达《催告书》(台规催〔20131号),催告何锡华自收到该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台城冲路12号房屋扩建部分建筑,何锡华仍不履行;201395日,该局向何锡华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台规执〔20131号),决定对违法加建的第三、四层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和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江中法行终字第3132号行政判决书,台山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依法组织对台城台冲路12号房屋违法加建部分的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现公告如下:

限何锡华于2015916日前自行拆除台城台冲路12号违法加建的第三、四层建筑,如何锡华在限期内不履行拆除义务,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将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由此产生强制拆除费用由何锡华承担。

特此公告。

台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_so米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