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so米直播下达 2025 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供合函〔2025〕4号)和贯彻落实《广东省乡村振兴条例》,全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全国供销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结合so米直播供销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粮食等主导产业,在台山市四九镇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 1 个,力争实现服务覆盖周边乡镇 2 个以上,通过联合合作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0.5 万亩次;联结村集体(专业合作社)2 家,开展农技、金融培训约 250 人次,推动面向小农户信用合作服务,基本实现站内农户有资金需求则有金融服务对接。
二、实施周期及实施范围
1.实施周期:2025年。
2.实施范围:重点围绕粮食或特色农产品等主导产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合作机制、管理体制等,增强合作经济属性和综合服务功能,打造面向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以及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公共型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促进小农户生产经营的合作化、专业化、规模化,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生产降本增效、农民持续增收。项目重点包括建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所需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设备购置、农技培训推广、品牌宣传等服务投入。
三、资金安排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so米直播提前下达2025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59号),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25年“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专项资金18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是我省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全力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全国供销总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和台山市四九供销社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省级财政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供销社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供销社与党委政府、供销社与有关部门、供销社各层级之间的“生产、供销、信用”协调推进机制,并积极争取当地政策资金的支持,共同推动“生产、供销、信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积极对接,落实项目安排。
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要重点围绕粮食或特色农产品等主导产业,积极谋划“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联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面向小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订单+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要积极与当地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省社相关企业对接,尽快落实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及时将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建设单位。
(三)加强管理,确保使用效益。
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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