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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规定,须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项目概况
评价背景:为契合国家、省委及江门市政府对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区域农产品保障供应等文件指示要求,按照江门市委的部署,江门市拟建设“大湾区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最终名称确定为“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选址位于台山市白沙镇中开高速白沙互通旁,台山市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组织实施单位。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取得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局so米直播大湾区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2020】183号文),并于2021年3月列入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清单。按照计划,先行建设启动区,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此组织编制了《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区位于台山市白沙镇中开高速白沙互通旁,拟建设集运输、仓储、物流、加工、贸易等多种产业融合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启动区建设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位置:启动区位于台山市白沙镇中开高速白沙互通旁,紧邻开平市,距离台山市区10公里、江门市区60公里、广州市区120公里,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用地规模:启动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37.5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6.78公顷,工业用地面积20.05公顷,仓储物流用地16.33公顷。
人口规模:规划区总人口规模为1.2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0.4万人,流动人口0.85万人。
产业定位:规划主导产业为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蔬果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冷链物流、农产品贸易等。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废水:主要来自启动区内工业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主要环境影响是废水排放对区域水体的影响。启动区内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八水支流。总的来说,本次规划产生废水量相对较少,水质较为简单,在落实了报告提出的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二)废气:废气源主要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和交通源,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烟尘、工艺粉尘、氨气、臭气、VOCs等。根据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叠加背景值后的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总的来说,本次规划实施所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三)噪声:主要是启动区内生产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环境影响来自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在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启动区内部及周边声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启动区噪声源不会对厂界外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四)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工业固废的处理处置。在落实了相应的固废处理措施后,启动区内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地下水:启动区内对地下水环境有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包括: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企业污水预处理系统以及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在加强地下水防渗及监测巡查条件下,本次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环境风险:启动区基本不涉及高污染、高能耗项目,涉及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较少。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物料主要是氨、天然气等危险物质,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事故主要是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发生事故排放、氨泄漏或天然气泄漏燃烧爆炸等。通过落实启动区区内各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实施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严格控制入区产业类型,限制水污染型产业的引入;进驻企业应节约用水,尽量提高中水回用率;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规划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通过污水集中管网进入规划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三八水支流。
(二)废气:严格控制废气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入区,避免对周边城区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理布置产业布局,设置工业卫生防护带。
(三)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生产机械产生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要求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道路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对机动车作出适当的限速及禁鸣要求,并在环境敏感点周围加强绿化,采取隔声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废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地下水: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等。
(六)环境风险:启动区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方案,规定严格的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本次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下文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取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影响区域的民众与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编制机关及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750-5678697
电子邮箱:3313820089@qq.com 邮编:529200
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84号5楼
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020-83028931
电子邮件:peia_gd@foxmail.com 邮编:510045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
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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