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江门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划、目标任务;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存储、划拨、调剂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发、稽核、内部控制、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经办服务网络的维护,负责本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五)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六)负责开展新型农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组织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宣传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