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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30 17:56:55 |
台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so米直播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江门市委和台山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市(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统筹协调、立项审批。
(四)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等“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市“1+3+N”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及标准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单位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保障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九)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台山市人民行政服务中心是台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so米直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参与拟定全市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其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进驻部门综合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实行集中办公,改进机关作风,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落实“便民、为民、利民”措施。
(三)制定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对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指导、督促进驻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政务服务工作,规范进驻部门各项收费行为,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审批事项的办理。
(六)负责对各进驻单位、进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有关窗口工作人员实行监督、管理、测评和考核,组织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对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日常运行进行统一管理。
(八)负责so米直播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
(九)承担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各政务服务单位推行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工作。
(十)受理对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
(十一)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十二)负责全市的大数据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市分中心是台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项目的采购工作;为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产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三)核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
(四)见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全过程,确认交易结果,维护交易秩序,整理和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五)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做好各类评标专家库使用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收集、统计、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报送业务信息和统计数据;协助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的服务工作。
(七)为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监督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八)建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信用和纪律档案,建设、维护、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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