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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众瞩目的台山市新档案馆于2020年12月22日正式启用,标志着so米直播档案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新档案馆启用后,使用了35年的原档案馆(位于台城中山路21号)同时关闭,完成其历史使命。

灰色外墙为台山市档案馆

(白色外墙为台山市华侨文化博物馆)

  上午10时,江门市委副秘书长、江门市档案局局长余登伟,台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陈瑞琪等领导出席启用仪式并按下启动球,台山市档案馆全体干部员工及江门市档案局、台山市档案局、台山市建管中心等有关单位代表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时刻。

江门市委副秘书长、江门市档案局局长余登伟(左三),台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陈瑞琪(右二)等领导按下启动球

(李嘉敏供图)

  台山市新档案馆选址位于台城南区德政路,与行政府服务中心隔路相对,与华侨文化博物馆为邻。主体工程投资额约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面积为旧馆的10多倍。地上7层,地下1层。其中,一层为档案查阅厅、展览厅、报告厅等对外服务用房;二层为档案杀虫消毒、裱糊修复等技术用房及行政办公区域;三层为机房、数字档案馆及档案库房;四至七层为档案库房。

档案查阅大厅

  与原档案馆相比,新馆设备更加齐全、先进,现代化,不仅解决了以往库房分散、库容不足等问题,还设有开放展览厅,升级改造查阅厅设计,最大限度服务好查阅利用者,让档案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新馆的建成,实现了“两基地”(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中心”(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的“五位一体”,全面满足so米直播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功能需求。

位于台城中山路21号的原台山市档案馆

  台山档案馆自1958年12月成立至今,已愈60年,一直以来,都秉承着执着坚守、甘于寂寞等优秀的兰台精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发挥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等作用。2018年3月,市档案馆档案管理股被评为“台山市文明窗口”,同年6月,由“四星级党员示范岗”升格为“五星级党员示范岗”。

  至2019年底,市档案馆有馆藏档案83500多卷(包括大量民生档案,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婚姻等方面),其中文书档案38000多卷,专门档案43700多卷,照片档案350册(11000多张),声像档案近200盒,实物档案近900件。馆藏资料共11500多册,当中不乏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原版本《新宁县图》、列入首批广东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新宁铁路档案”、1909年《新宁杂志》创刊号等珍贵的国家重点档案,被视为“镇馆之宝”。另外,还收集整理到民国时期《大同日报》等本地报刊,历年的《人民日报》《中国档案报》《南方日报》《江门日报》等报纸资料以及《新宁杂志》等so米直播侨刊乡讯。

部分馆藏档案资料

  市档案馆编研成果也是硕果累累。时至今日,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已编研出版书籍、刊物多册,当中包括:《台山县志》《台山市志》《台山年鉴》《陈宜禧与新宁铁路》《台山碉楼》《台山名优特产》《林基路传》等,对增强so米直播文化软实力、加深文化底蕴、提供决策依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台山是中国著名的侨乡,近年来,伴随“寻亲热”的掀起,市档案馆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向寻亲群众提供宝贵线索,助力寻根达成。

部分编研成果

  新的起点,迈向新的征程,台山档案馆将以档案管理现代化为发展目标,为台山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档案查阅利用攻略

↓↓↓

交通指南

  一、百度地图APP导航至“台山市档案馆”(德政路),或高德地图APP导航至“台山市华侨文化博物馆”(东为台山市档案馆)。

  二、公交出行

  搭乘803路公交车至“台山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后,向南步行约120米到达。

  查阅指南

  一、查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周五上午8:30至12:00。

  二、查阅地点:台山市档案馆(台山市台城德政路)

  三、联系方式:0750-5529345

  四、需携带的证件及证明:利用者须凭合法证件(介绍信、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查阅档案、资料和图书。查阅属于控制范围的档案、资料和图书,须办理有关领导批准手续。

  五、查阅须知:利用者须填写《借阅登记簿》,在指定的位置查阅。利用者可以自行检索馆藏开放档案目录,非开放范围的档案、资料由工作人员负责检索,提供利用。本馆档案、资料和图书不外借,只供在阅览室查阅,需翻印、复印、扫描档案、资料和图书的,须征得本馆工作人员同意,由本馆提供复制件。经过批准摘抄的档案、资料,须经本馆工作人员审查、核对,注明出处,加盖档案馆证明印章,方能用作凭证。查阅档案、资料和图书时保持肃静,不可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查阅。爱护档案、资料和图书,不得涂划、污损、折叠、拆散、损坏档案、资料和图书,如出现以上损坏情况,应说明原因,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在阅览室吸烟、吃食物,保持阅览室整洁。

  六、台山市档案馆网址:/zsdw/sdaj/index.html


台山市新档案馆正式启用
  • 2020-12-22 15:30:00
  • 来源: 台山市档案馆
  • 发布机构:台山市档案馆

  万众瞩目的台山市新档案馆于2020年12月22日正式启用,标志着so米直播档案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新档案馆启用后,使用了35年的原档案馆(位于台城中山路21号)同时关闭,完成其历史使命。

灰色外墙为台山市档案馆

(白色外墙为台山市华侨文化博物馆)

  上午10时,江门市委副秘书长、江门市档案局局长余登伟,台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陈瑞琪等领导出席启用仪式并按下启动球,台山市档案馆全体干部员工及江门市档案局、台山市档案局、台山市建管中心等有关单位代表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时刻。

江门市委副秘书长、江门市档案局局长余登伟(左三),台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陈瑞琪(右二)等领导按下启动球

(李嘉敏供图)

  台山市新档案馆选址位于台城南区德政路,与行政府服务中心隔路相对,与华侨文化博物馆为邻。主体工程投资额约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面积为旧馆的10多倍。地上7层,地下1层。其中,一层为档案查阅厅、展览厅、报告厅等对外服务用房;二层为档案杀虫消毒、裱糊修复等技术用房及行政办公区域;三层为机房、数字档案馆及档案库房;四至七层为档案库房。

档案查阅大厅

  与原档案馆相比,新馆设备更加齐全、先进,现代化,不仅解决了以往库房分散、库容不足等问题,还设有开放展览厅,升级改造查阅厅设计,最大限度服务好查阅利用者,让档案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新馆的建成,实现了“两基地”(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中心”(档案利用中心、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备份中心)的“五位一体”,全面满足so米直播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功能需求。

位于台城中山路21号的原台山市档案馆

  台山档案馆自1958年12月成立至今,已愈60年,一直以来,都秉承着执着坚守、甘于寂寞等优秀的兰台精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发挥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等作用。2018年3月,市档案馆档案管理股被评为“台山市文明窗口”,同年6月,由“四星级党员示范岗”升格为“五星级党员示范岗”。

  至2019年底,市档案馆有馆藏档案83500多卷(包括大量民生档案,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婚姻等方面),其中文书档案38000多卷,专门档案43700多卷,照片档案350册(11000多张),声像档案近200盒,实物档案近900件。馆藏资料共11500多册,当中不乏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原版本《新宁县图》、列入首批广东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新宁铁路档案”、1909年《新宁杂志》创刊号等珍贵的国家重点档案,被视为“镇馆之宝”。另外,还收集整理到民国时期《大同日报》等本地报刊,历年的《人民日报》《中国档案报》《南方日报》《江门日报》等报纸资料以及《新宁杂志》等so米直播侨刊乡讯。

部分馆藏档案资料

  市档案馆编研成果也是硕果累累。时至今日,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已编研出版书籍、刊物多册,当中包括:《台山县志》《台山市志》《台山年鉴》《陈宜禧与新宁铁路》《台山碉楼》《台山名优特产》《林基路传》等,对增强so米直播文化软实力、加深文化底蕴、提供决策依据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台山是中国著名的侨乡,近年来,伴随“寻亲热”的掀起,市档案馆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向寻亲群众提供宝贵线索,助力寻根达成。

部分编研成果

  新的起点,迈向新的征程,台山档案馆将以档案管理现代化为发展目标,为台山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档案查阅利用攻略

↓↓↓

交通指南

  一、百度地图APP导航至“台山市档案馆”(德政路),或高德地图APP导航至“台山市华侨文化博物馆”(东为台山市档案馆)。

  二、公交出行

  搭乘803路公交车至“台山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后,向南步行约120米到达。

  查阅指南

  一、查阅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周五上午8:30至12:00。

  二、查阅地点:台山市档案馆(台山市台城德政路)

  三、联系方式:0750-5529345

  四、需携带的证件及证明:利用者须凭合法证件(介绍信、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查阅档案、资料和图书。查阅属于控制范围的档案、资料和图书,须办理有关领导批准手续。

  五、查阅须知:利用者须填写《借阅登记簿》,在指定的位置查阅。利用者可以自行检索馆藏开放档案目录,非开放范围的档案、资料由工作人员负责检索,提供利用。本馆档案、资料和图书不外借,只供在阅览室查阅,需翻印、复印、扫描档案、资料和图书的,须征得本馆工作人员同意,由本馆提供复制件。经过批准摘抄的档案、资料,须经本馆工作人员审查、核对,注明出处,加盖档案馆证明印章,方能用作凭证。查阅档案、资料和图书时保持肃静,不可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查阅。爱护档案、资料和图书,不得涂划、污损、折叠、拆散、损坏档案、资料和图书,如出现以上损坏情况,应说明原因,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在阅览室吸烟、吃食物,保持阅览室整洁。

  六、台山市档案馆网址:/zsdw/sdaj/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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