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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2-04-27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台山市城市药房:
我局于2022年4月20日开展定点零售药店日常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你药店(地址:台山市冲蒌镇大同路98-100号首层)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不完善存在空项;
营业时间内没有在岗工作的药师;
所售药品没有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so米直播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39号)和《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现决定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中止与你药店签订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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